2)在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之前,该政权通常对社会上改革的要求回应并开始实行一些改革措施;
3)政权倒台的直接原因常常是因为现政府面临深刻的、由于政权自身对一些严重的经济、政治、军事挑战无能应对而产生的危机而不是由于反对政权的革命势力的反叛行动;
4)虽然革命势力在推翻旧政权的问题上也许是团结的,但当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后革命力量内部的分歧就会开始显现;
5)一般情况下第一个创立新政权的革命力量是相对温和的改革集团;
6)当比较温和的改革集团试图根据政治变革计划而在利用旧政权遗留下的政府组织资源重建政治秩序时,比较激进的用大众动员的新组织方式的革命力量开始发酵、在社会上增强支持力量;
7)真正的革命性的变革并不发生于作为革命对象的政权倒台之时而表现为代表新的大众动员组织形式的、激进的、选择不同路径的革命力量开始替代了温和的改革集团掌握政权;
8)因为剧烈的革命行动而产生的失序,激进的控制力量开始实施他们的政策,通常表现为革命力量用暴力强加给社会一个新的政治秩序;
9)那种发生在温和派和激进派、革命的维护者和外部敌人的维护者之间的争斗通常会导致革命势力中的军事领袖走到前台甚至建立绝对独裁统治以维持新政权和恢复政治秩序;
10)最后激进的革命阶段将为比较务实的现实主义的阶段所代替,而相对温和的改革力量也将最终建立革命后新的既成事实和政治秩序。
这一阶段对经典意义上的革命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在观察和总结基础上对一般历史经验的概括,但研究的局限性在于第一仍没有回答革命为什么发生的中心问题,第二对革命现象的总结仅限于欧洲/西方历史上经典的革命经验。
第二阶段对革命的研究发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学者们将关注的重点转向革命作为一种政治暴力行为的解释,研究成果包括几个很有影响的观点。第一种是对革命的政治心理学解释,实际上是对压迫和苦难造成革命的常识观点的延伸和完善,以戴维斯(Davies,1962)和戈尔(Gurr,1970)的研究为代表。这种解释集中在什么样的遭受压迫和苦难的集体心理能导致人们选择极端的反叛方式。研究发现当人们认为压迫和苦难是一种自己无法克服的宿命时人们会继续忍受比较严酷的压迫和苦难;但当人们相信更好的生活命运是可能的但现实挫折了这种可能,他们就会产生愤怒的情绪而倾向支持剧烈的变革。所以任何提高了苦难的受压迫者对更好生活的期望但又没有给予他们真正实现这个期望的社会状态都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产生革命的土壤。就是说当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值升高但社会现实却没有提供真正实现这种期望的条件时人们的集体心理就会变得更不安于现状、更具有挑战性而更可能支持革命性的变革。另外稍早一些的勒庞(Le Bon)的革命心理学研究也非常重要。[7]勒庞的研究并不局限于革命发生的心理学分析,而是试图描绘和解释在革命发展过程中大众情感在革命带来的动乱、暴力和恐怖中如何变化加速,特别是革命中暴力和恐怖肆意发生的大众心理根源。勒庞的名言“自由之花并不会因专制制度被替代而绽放”道出了对革命可能带来的暴力专制后果的严肃警告。而且他进一步指出当革命没有建立宪政秩序、民主政治时革命的动乱对社会可能会造成的巨大危害。
第二种解释则集中在对社会制度条件的分析上,以斯麦斯尔(Smelser ,1963)和约翰森(Johnson ,1966)的研究为代表。他们的研究发现当一个社会内的几个核心子系统如经济、政治、教育等处于均衡发展的状态,社会基本上是稳定的,没有革命的威胁。但当社会制度中的某个子系统独立发展造成剧烈变化而其它系统仍按照原来的速率运转时社会制度本身的严重失衡就会发生。这时社会制度的失衡就会导致人们失去原来的生活频率而寻求新的价值观和出路。当这种失衡变的非常严重时,那些极端的意识形态就会传播开来挑战现存政治、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在这种条件下,战争、政权崩溃、饥荒等情况的发生就会直接提供发生革命的可能。
亨廷顿(1968)在其著名的分析现代化变革中的政治秩序中不但给革命作出一个完整的定义,而且综合了以上两种理论提出了自己对革命这种剧烈、暴力变革为什么发生的解说。他认为现代化要求的教育发展普及和经济增长会增加人们对现代化的预期而且加强人们政治参与的愿望,这些都会导致制度失衡。因为人们对现代化变革的期望和变革的实际发展之间总有落差,这样的落差造成对大众对现存政治秩序的挫折感从而可能引向暴乱、造反、革命。他还特别区分了西方式革命和东方式革命的不同传动方向:西方革命更代表了传统革命的发生,革命开始于政权的崩溃然后自上而下的革命性社会变革;而东方式革命的表现方式则更多是自下而上的反叛集团代表公众对政权的合法性的挑战。他认为现在的革命主要发生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历史现象代表了东方式革命开始成为剧烈的社会变革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