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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我包里装的啥

  
  有一次,在书店购买徐国栋教授著译的《比较法视野中的民法典编纂(一)》,作者简介非常夺目:“别号东海闲人。1961年生于湖南省益阳市。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主要研究民法基础理论和罗马法。从1978年到1991年,在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收尽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又次第在江西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历尽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最后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修成博导。可用一部民法典草案、两个领域、三个学位、四个职称、九种独著、一百三十篇论文等数字概括其到目前为止之所为也。”在类似“后记”的《徐国栋外国民商法典收藏最新清单》一文中,又写道:“过去,本人对外宣称收藏了51部外国民商法典,同行多不相信,说俺吹牛。”“结果发现俺不但没有吹牛,而且还谦虚了:总共收藏了109部,超过宣称量58部,谦虚率是53.21%,而且为了怕吓着同志们,同一法典有两种语言版本的俺都只算一种。” 一贯的个性跃然纸上,即使匿名也能知道出自谁人之手。我年龄不小,但读书甚少,且多限于民商法学专业内部书籍,见过不少作者简介。作者简介其实就是广告、就是吹牛,但广告有广告的艺术和个性,吹牛也最好吹出个特色来。但翻阅我能看到的作者简介,多是雷同的格式、熟悉的声音,以职务多、论著厚作为常规卖点,啰里啰嗦,懈啦光唧的,一堆唬人的鬼话。要不就压根没作者简介,活像野人出版的野书。一次在港台某学术期刊上看到大陆某法学教授的作者简介,其人是法学院副院长,但仅此介绍还不够,非要加个括号声明“主持工作”!我这人幼稚得可以,当时就纳闷:这篇论文质量优劣、学术高低,与作者是否“主持工作”关系多大?难道真的是“权大学问大”?实在没办法,社会就是这么运行的。

  
  这些已不是纯粹的中国语文问题了,但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以及通过语言表达个人独立思想的意识,应成为人人自觉的行动。同样的思想,会因语言运用的技艺差异,产生不同的思想效果。我就深受此害,长期疏于对汉语言的学习,导致一动笔就出错,甚至有时候错字连篇。幸好我大多时候用手写,写好后打印店的打字员会善意地帮我尽量修正错别字。但我还是担心,写了几百万字的作品,还不知道错用了多少汉字、违反了多少语法和句法规则。

  
  不仅书面表达要合规范、合习惯,口头表达更要尊重汉语言规范,尤其是读字发音要准确。不必说其他专业,单是法学一门,就有不少专业术语或名称常被人误念。以民商法为例,证券法中的“证券”就常被人错读为“证卷”。婚姻法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该条中的“分娩”和“妊娠”,困扰我多年。最初,将“分娩”读作“分晚”,后来查字典终于记牢了;但“妊娠”我却一直没记住怎么读,尤其“娠”字,时而读“辰”,时而读“神”。后来想了一个土办法,查准发音和涵义后,引“妊娠”为怀孕之意,粗糙理解,女人是否怀孕,认其身子即可,干脆就在我讲义的“妊娠”旁边注明“认身”,好歹才有底气敢公开念这个词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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