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需要限定的是,本文论及的范围主要是乡镇中学所进行的“感恩教育”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包括县城中学,但城市中学的这种教育不包括在内,因为笔者还没有获得这方面的充分材料和案例,同时笔者也想以中学老师的视角描述。
二、传统中国的做法
揆诸历史,可以发现传统中国根本没有“感恩教育”这一说,但见“启蒙教育”(在这一年龄段),根据台湾学者的考察,这种教育大致以《三字经》、《千字文》、《孝经》等书籍作为教育的主体[3],以培养一个人具备儒家道德为皈依,其主旨可以用以下来表达:“人不学,不知义”;“首孝悌,次见闻”;从而达致“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长幼序,友与朋,弟则恭,君则敬,臣则义,此十义,人所同”的教育目的[4]。但是,从刚才的叙述来看,这就是当时的“感恩教育”,如果我们抛开成见,处于一种客观的立场,我们会发现这种教育是成功的,即儒家道德弥散在了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对日常生活的儒家道德达成了相当高的共识。且看其中成功之原委,或许可以为我们带来一定的启示,至少可以检视一些我们做得不够的地方,我们不能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现在的西方,还是多多留意一下中国的传统,有很多值得我们继承的优秀部分:
传统中国教育主要有四部分,即家庭教育、私塾教育、社会教育以及明理(心性)教育[5]。在古代的中国,由于农业经济的静止性、经济形式的单一性以及农夫“粘”在了土地上的特点[6],交通条件的简陋,人们的活动范围一般来说大致在三十公里左右[7],家庭成员们在一起的时间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无论是在劳作还是在休息),个人私人的时间微乎其微,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可以随时耳提面命。又则在当时社会是一个着被费孝通先生称为长老统治、教化权力治理的社会[8],家长掌握着对子女的一切,包括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是非常有力的。更由于当时的多子多福的传统,家庭中的孩子不止一个,孩子之间形成一定的“竞争”,一个家庭在一定时期内能掌握的资源是一定的,因此存在着“争宠”于父母的现象,孩子在父母的心目中的地位不如当今社会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那样“高”,使得孩子对父母之“命”,通常会“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至少会在形式上很注重。在此条件下的家庭教育相当成功,达致了培养具有朴素观念儒家道德伦理的孩子。这一阶段是儒家道德教育的启蒙阶段。
孔子言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如果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解读,即只要具备一定的家庭条件,父母在通常情况下会送孩子进入学校学习,我相信也可以成立,让孩子进入到学校教育阶段。虽然当时的政府也会举办一些学校,比如说“义学”、“官学”等,但是占据绝对性并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就是当时的私塾教育,有“家塾”、“村塾”等[9]。在私塾中,学生与老师的关系,可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地、君、亲、师”来反映,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或许不会表现得如是严格,也至少可以说明老师对学生教育中的绝对权威地位,老师之戒尺须臾不离也可以表达老师的绝对处置权。如是,加之私塾老师通常是科举考试不举而又熟读诗书之人,此种氛围下的学生被培养成一个具有基本儒家道德的学子来说(即用儒家道德思考的人)会达致的。这一阶段是儒家道德教育的巩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