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但由于购房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误认为开发商交了钥匙就万事大吉,虽然已经搬入新房但却不知自己还并非房屋的真正主人,因为我国《
物权法》规定是将登记作为房地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条件的。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购房合同仅产生债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变动,只有经过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购房人才能真正取得所有权。在法律上,房产登记是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开发商首先应按照规定应该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然后在房屋交付后,协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如果这些义务履行完毕,则开发商就没有责任了,否则,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所以,作为购房者,在开发商交付商品房之后要及时进行房屋产权过户,并依法享有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登记的权利。如果开发商收取价款后,迟迟不予过户或拒绝协助等记,购房者可诉请法院强制买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判决文书单独申请并完成登记。
小结:
购房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购房者用辛辛苦苦积蓄的钱购买房子,是为了改进居住环境,但一旦处理不当,会导致许多纠纷,消费者辛苦的积蓄就有可能付诸东流。如何将风险降到最小,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购房者应该考虑的问题。以上点评,仅是律师针对购房过程中的几个常见环节给购房者的一些建议和忠告,而实际上,购房过程远比提到的这些复杂得多,出现纠纷的情形也是五花八门。因此,作为消费者,在进行这一重大行为时,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法律警惕性,主动查阅相关法律,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请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才是正确而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