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荣耀的艰难守望
沈岿
【全文】
法学有荣耀否?若有,法学因何而荣耀?
时光假如倒流,十年前、二十年前、甚至更早,人们多半会对前一个问题持肯定答案,并对后一问题抒发诸般不同的遐想与议论。那个时候,法律学科是文科高考考生热衷的香饽饽;那个时候,金榜题名后的法科大学生,可谓是娇子中的娇子;那个时候,“学法律呀?!前途无量啊!毕业后可以做大法官、大律师!”,这样的感慨已经远不止于就业有保障的承诺,更是期冀了一份受人尊崇的职业。
或许,这些并非法学荣耀的真正原因所在。考生的偏好、世人的欣羡、职业的保障甚至尊崇等等,即便会令法科师生引以为荣,也大致是法学荣耀的外相而已。催生法学荣耀的,是法学乃追求正义公平之学。从古至今,法律的发展划出了人类运用智慧理性实现正义理想的努力轨迹。以传播法律知识为主旨的现代法学,自然分享了法律文明魅力带来的荣耀。社会上多数人可能并不熟悉那些繁复的规则,可能并不熟悉那些经过精心雕琢和诠释的法律术语,甚至因为这种不熟悉而生头疼、厌恶之感。然而,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正义之神的眷顾,解决其遭遇的不公不平之事,让其免受苦难、折磨、冤屈。当繁复的规则、艰涩的术语,在深入浅出的讲解之中,渐获人心的时候,那些认同的目光和掌声不就是一种正义吁求的显现吗?在这样的目光和掌声之中,法学无疑绽放着荣耀。
外相也好,内在品性也罢,法学的荣耀其实并不真正归于法学自身,而是归于正义之神。从传统宗教神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人,在获得自主、自尊的主体地位同时,埋下了失去敬畏的祸根。现代社会,需要另一种意义上的神,让似乎无所不能的人敬之畏之。现代法学荣耀的归属——正义之神,是人心中普遍确信、信仰的道义原则之集合体。假如法学远离这个正义之神,其外在的、内在的荣耀终将褪色、衰败、丧失。
最近,法学本科毕业生的低就业率,正在被许多人视作法学荣耀褪色的一个信号。在工作机会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就业率自然是高考考生和家长选择专业的风向标。优秀生源在法学领域里的减少,也已是未经严格经验数据考证的共识。出口和入口的危机,使法学教育者深感责任之重大,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纷纷出炉。大规模的扩招——全国多达600余家法律院系——造成法律人才市场供大于求;本科生司法考试过关率低,难进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本科生不仅面临法学硕士生的竞争,更受到来自浩浩荡荡的法律硕士大军的冲击;本科生在校受到的法学教育与实际脱钩,毕业后初进法律职业场形同“菜鸟”。凡此种种,皆被当成法科生就业难、法学人气滑坡的缘由。此类评论,确有其一定之理。国家教育部门、全国法律院系,也在就此绞尽脑汁,力图解决法学教育中各种思路的无序和冲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