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
动产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特点。创新贷款方式可减少办贷程序,简化授信流程,扩大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首先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资产情况,采用灵活的质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质押方式新型担保形式。现根据国情和国外资本市场成熟经验,列举论述一些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常见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等三种。
仓储融资是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账户,银行用购货款冲减贷款;信托收据融资是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一种证书,形象地说,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上面规定银行与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持有,货物销出后,借款人应当将货款及时转入银行贷款账户;抵押单存货融资是由第三方保证抵押品的存货存而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一般是同银行签订一个总扩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企业以现存的和将来一定时期内的应收账款作担保设定质押,借款人可依据合同指示债务人向银行付款,借款人尽责回收账款。
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融资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融资的借贷行为。在实践中,极少用知识产权权利本身进行担保,通过签署担保合同,将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使用,把所产生的利益被纳入担保范围。
四、我国动产质押现状及发展前景
在国内,保证担保、不动产抵押担保仍是银行常规授信方式,以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为担保物的融资方式鲜有使用,目前的贷款担保结构造成了中小企业的大量动产资本浪费,占国家总资产60%以上的动产不能盘活,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剧。另一方面,中国有着市值广大的动产资源,据统计,我国企业拥有动产存货不低于5.5万亿元,应收账款也不低于5.5万亿元,两者相加几乎是个天文数字,说明动产质押担保尚未被社会充分认识,这块融资资源等待开发,高过11万亿元的动产存量一旦开发利用起来,意味着动产质押担保市场对中国经济逆势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