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探寻短期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历程
谢望原
【摘要】 短期监禁刑虽然普遍规定于西欧各国刑法典中,但因其固有的负面效应,从产生时起就受到了猛烈的抨击,西欧各国探寻短期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努力一直未放弃。随着刑罚应更人道、更无害、更经济思想的普遍确立,社会服务作为短期监禁刑的替代措施与传统的罚金刑和缓期判决一道正扮演着重要角色。
【关键词】刑罚制度;短期监禁刑;替代措施
【全文】
西欧启蒙运动之后,监禁刑,尤其短期监禁刑,不仅被认为是人道的,而且还被认为是一种能真正促进罪犯改造、特别是有利于青少年犯回归社会的理想刑罚方法。因此,西欧一些国家纷纷把监禁刑和限制自由刑作为代替当时普遍存在的死刑、肉刑、划船苦役等的刑罚措施。据学者们的研究,到19世纪下半叶,西欧一些国家所判短期监禁刑的比例已占所有被判监禁刑总数的75%。然而另一方面,监禁刑尤其是短期监禁刑的作用很久以来均受到质疑。19世纪中叶,法国犯罪学家、刑罚改革家B·马萨格尼(Bonneville de Marsagny)和富兰克(Frank)以及时任英国霍华德协会(the Howard Association)秘书的脱拉克(Tallack)在其著述中猛烈批评短期监禁刑,并提出了若干不剥夺自由的替代措施。不少学者认为短期监禁刑的弊端主要有三:其一,短期监禁刑因其时间太短而不能给犯罪人以接受教育或促进道德改良的足够时间,但它却使犯罪人有足够的时间受到其他犯罪人的不良影响,从而进一步学坏。其二,从一般威慑与特别威慑的角度来看,短期监禁刑也不具有积极意义。因为时间太短,无论是对犯罪人还是对其他社会成员均不具有威慑力;相反,蹲监狱时间再短也能损害一个人的自尊,而一个丧失了自尊的人很容易成为累犯。其三,若大量适用监禁刑(包括短期监禁刑),就需要建造足够的监所,这必将耗费国家大量财力物力。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西欧各国从19世纪末便开始了积极探索短期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历程。
一、20世纪70年代之前
19世纪末,随着国际监狱协会(the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Pénitentiaire)等国际性组织的成立,短期监禁刑的弊端在国际刑事法学界引起了严重关注。1872年在伦敦、1885年在罗马召开的“国际监狱大会”(the International Penitentiary Congress)上,提出了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短期监禁的建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学者李斯特(Franz von Liszt)关于短期监禁刑的见解。作为“反对短期监禁刑运动”的一位斗士,李斯特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今天的刑事司法几乎完全依赖于短期监禁刑。我们正冒着这样的危险:如果短期监禁刑一无是处,那么我们的整个刑事司法制度则一钱不值。然而不幸的是,事实正是如此。短期监禁刑不仅是无用的,而且它极大地毁坏了法律制度,甚至全然断送了刑法制度。短期监禁刑不仅是无价值的,而且事实上是有害的。它既不具有威吓的作用,也不具有改造的功能,它只能使犯罪人受到传染。李斯特的观点代表了国际刑法学家协会(the Internationale Kriminalistische Vereinigung,1924年为国际刑法协会the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e de Droit Pénale所取代)的主流意见。这一思想对西欧各国的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影响深远而巨大。直到今天,在西欧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刑事政策之中仍可看出该思想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