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网民的声音时只是一种情绪的发泄。但问题是,这种情绪往往背后能够折射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我认为有很多的情绪表达得是比较到位的,很多比较极端的表达虽然看上去非理性的,仔细分析会发现,背后其实有一种宪法意识。比如,对政府的一种不信任,事实上我觉得这反而是网民成熟的一种表现。像美国,布什说一句话,马上骂声一片,根本没有什么顾忌。你说这是一种非理性吗?可能是有非理性成分在其中,但是如果说一个社会像某些国家那样,领袖说一句话,大家都在那儿歌功颂德,举手欢呼,这反而是一种非理性的表现,完全是长期洗脑、灌输的结果,人们失去了起码的判断能力。所以,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网络现象。一方面表达方式有一些过激,其实这种过激本身就是正常的,社会普通的凡夫俗子怎么去表达?就是那个样子,并不表明就是中国网民素质低,全世界、包括发达国家都差不多。即便他们有时候对于某些问题会产生某些不是很理性的判断,也往往是长期宣传教育的结果。作为学者要去深入考察原因,不是简单说是非理性。我主张对对网民给予客观的、宽容的理解。大多数网民认同法治理念,他们所表达的愤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针对法律,而恰恰是针对法律不能得到真正的独立、公正的运行,针对那种有选择的执法。
经济观察报:许多人认为,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无数的人据理力争的话,很有可能是另外一种结果。就像邓玉娇案,如果说当初网民不对该案予以关注的话,最后很有可能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结果。
一些学者也在强调民意对司法的作用,但是按照民意判了,公众还是不信任判决,反而觉得判决是不可信的。这恰恰说明,简单的民意审判是不能让人民满意的。要真正让人民信任司法,最后还是不得不提高司法人员和司法判决本身的素质。要让司法取信于民很简单,首先要做到司法公开、司法透明,愿意来旁听就来旁听,只要不是故意捏造、撒谎,愿意报道就报道,司法根据法律和事实严谨地去推理,如果能够做到这些,最后得出的结论就能够让大家接受,网民不会不信任司法。
二、借助民意推动司法改革
因此,我从来不认为民意是一种阻碍,我认为民意至少99%是赞成司法公正的,他们希望中国的司法能够更加得到信任。绝大多数案件当中,他们希望司法能够按照法律去判,哪怕法律适用比较复杂,比较晦涩,一般老百姓理解起来有困难,只要法院能够让他们信任,他们完全愿意信任司法。但是因为司法改革实在不到位,导致司法过程无法让人民信任,而不是单纯结果让他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