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蕴

  
  传统公司法以它独到的产权制度和治理机制体现了公司的制度价值。但是,传统公司法忽视了公司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关注的只是公司中最富有资本主义特征的股东和管理人员的关系。20世纪末期改革以后的美国公司法,在依然奉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同时,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以及公司与社会协调发展等内化为公司法的规范和制度,深刻反映了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它要求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兼顾劳动者、管理者、公司供血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还应考虑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社会的利益,如劳工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绿色GDP等。

  
  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关系美国布鲁金斯研究所布莱尔(Magaret M.Blair)教授通过研究,提出了状态依存所有权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是股东、债权人、工人、经理四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各方中失去任何一方,他方就失去依存性,企业这个合约就会被打乱,企业就会解体。在相互依存关系中,利益相关者任何一方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都会导致公司经济目标的难以实现。因此,公司所有权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所有权,公司的所有者不仅仅是股东,股东、债权人、工人和经理在公司这个利益共同体中,都可能是所有者。布莱尔指出,仅将股东视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个错误,公司经理应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部“利益相关者”负责。股东的投资固然重要,但它只是企业交易的前提条件,充其量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完成整个企业交易,除了股东外,还须有广大工人的卓有成效的劳动,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还须有经理人的知识与智慧,没有他们的人力资本与股东投入的物力资本的有效结合,交易往往是无法进行的;除公司内股东、工人与经理人外,还少不得与企业休戚相关的金融部门的支持,没有金融企业的“供血”,现代生产是不可想象的。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汉迪曾以公司是在“一个六棱形的圈里运营”来比拟公司承受的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与其周围的环境构成良性互动。因此,公司要履行对社会的责任,包括对职工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对环境的社会责任、对所在社区的社会责任以及慈善行为[9]。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合理延伸,因为社会是公司更加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强调公司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目的是构建两个平衡与和谐:一是在公司内部构建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和谐的共同体,二是构建公司与社会和谐的共同体。前者是相关经济人之间的和谐,后者是经济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许多学者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勾画,也和社会的外延相似,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公司对社会的责任”似为同一概念。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了一个广义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利益相关者包括所有公司政策或行为的影响者及被影响者。1986年美国全国天主教主教会议的公开信——《所有人的经济正义:关于天主教社会教义与美国经济的公开信》主张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在的社区对于法人企业都享有一种利害关系,并且有权使其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受到应有的考虑[10]。查克汉姆按照相关群体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供应商、贷款人;后者包括全体消费者、监管者、政府部门、媒体及当地社区[11]。克拉克逊除了提出主动、被动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方法外,还提出可以根据相关者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前者指这样一些群体和个人:倘若没有他们连续参与,公司就不可能生存,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顾客、供应商等;后者则指这样的一些群体和个人:他们间接地影响企业的运作或者受到企业运作的间接影响,但他们并不与企业交易,对企业的生存也没有根本性的作用,比如媒体和众多的特定利益团体[12]。威勒在克拉克逊分类的基础之上,引进社会维度来界定利益相关者。他进一步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分为:(1)首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如顾客、投资者、雇员、当地社区、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伙人等。(2)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通过社会性活动与企业形成间接联系,如居民团体、相关企业、众多的利益集团等。(3)首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直接的影响,但不与具体的人发生联系,如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4)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间接的影响,也不包括与人的联系,如非人物种等[13]。美国学者米切尔归纳了27种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定义,并提出一种评分法以界定利益相关者。米切尔认为,要成为一个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要么就是对企业有合法的索取权,要么能够紧急地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要么能够对企业决策施加压力,否则不能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他将利益相关者细分为以下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的影响具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管理层必须十分关注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典型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雇员和顾客。(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他们与企业保持较密切的联系,拥有上述三项中的前两项影响。(C)潜在型利益相关者,是指只拥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项影响中第一项的群体[1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