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院情”堵塞世道
李绍章
【全文】
按照商务印书馆第10版《新华字典》的解释,汉字“院”有三层意思:一是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二是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三是专指学院。三层意思都不难理解,前者如院落、庭院,“有垣墙者曰院”;中者如法院、医院;后者则为学院之特指。
有趣的是,作为“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之意,多为农村独立住宅的天井,城市居民尤其是楼宇住宅,要是有个“院”,一楼居民在院子里养养花草种种菜,夜里赏月、数星、纳凉,“深院月明人静”。但现在有“院”的楼宇越来越少,大城市高层建筑已经几乎没有“院”了。住宅小区内一片片绿地或空场,可以类比农村的院子,但城里人也不愿再土里土气地叫“庭院”了,而是改口叫“豪庭”、“花园”、“名苑”。此时,“庭”、“园”、“苑”似乎比“院”显得更洋气、更有品位。
可是,“院”的后两层意思,遭遇就截然不同。作为机关名称的“院”,倒没怎么被滥用,“早晨七点钟上院,九点下来”,《官场现形记》的记载“院”有官署之意;今日中国的国务院还是叫国务院,法院还是叫法院,检察院、教育考试院等也一“院”如故。其他如公安局、人大常委会等也没胡乱篡改为公安院、人大常委院等。之所以没人敢乱用乱改,这大概与机关名称的严肃性与稳定性不无关系,也没有谁敢去莽撞冒险。但作为公共场所名称的“院”与学院的“院”,则越来越受宠,研究院、电影院、规划院、设计院、博物院、起名院、美容院、画院、推院、书院、茶院,等等等等。原本不叫“院”的,纷纷更姓改名,非“院”不叫。如学校改为学院,大学里的系也一夜之间显得过于单薄、渺小,等不到天亮就变成学院了;一些美容美发店,老是叫“店”总觉得不够档次,于是非常大气地改为美容院;再如,一些博物馆、卫生室等,不甘于“馆”、“室”等小打小闹,仿佛是不约而同,挂上了博物院、卫生院的大牌子。
更为滑稽的是,一些原本不属于公共场所的,也钻进来凑热闹,改弦更张,如不少研究中心、研究所,尤其是隶属于高校部门的那些研究机构,似乎不满足于“中心”、“所”之类的小名小姓,抓紧时间改为大名鼎鼎的“研究院”。只叫研究院还不满足,有的已经开始动脑筋,琢磨着在前面加上更动听的点缀词了,如号称“第一研究院”、“高等研究院”,使用 “第一、第二”或者“高等、低等”等有级别色调的词汇加以修饰、粉刷。显然,这么一趟走下来,就不仅是院了,而且还是更高层次和品位的院。如此以来,系主任、博物馆馆长、卫生室主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所所长等头头也都有了响亮的称号——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