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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与业务开拓的思考

  
  律师专业化的提倡已久,但律师专业化发展的程度仍很低,省内除个别律师成为某专业领域“专家型律师”或收入主要来源于该专业的法律服务外,其他律师甚至包括很有名气的律师,也不象大医院的专家而是象乡村门诊医生,头疼病脚疼病都治,只要什么业务挣钱,甚至为维系关系而不挣钱,什么样的业务都接。这和市场发展程度有关,也和司法环境或社会法治化程度有关,和文化传统有关。我们不断遇到这样的现象:一是不少熟悉的客户,他不一定交费,也不管你能不能做他业务,就相信你能做,你将业务交给更有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的律师,他就不干,或者干脆你就得罪了他。为此,哪怕不收费,你不得不放弃专业或更感兴趣的东西,研究他的业务,做他的业务,即便是一个咨询,其实也是很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二是目前非诉业务要求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河北省内客户对非诉业务,还未形成支付律师费习惯,或轻非诉重诉讼,总认为打官司才值得给你钱,非诉业务你就帮忙得了。其实客户不知道轻重,不知道律师作用,应在于日常提供非诉服务防止出现纠纷乃至诉讼等法律风险。三是有些客户认为只要有钱有关系就能摆平官司,有些法官根本不理解律师制度在司法体制中的作用,直接向当事人宣扬律师无用,甚至向当事人宣传“将钱给律师有什么用,还不如给我呢”,这是司法体制原因。四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就是讲关系,讲人情,“关系就是生产力”,其实大量所谓关系并不是纯粹的感情或信任,背后常以交易为支撑。尽管如此,但是必须意识到,要从发展眼光看问题,年轻律师要有为的话,必须专业化!

  
  目前大型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更易于专业化分工。尽管已有个别小型律师事务所号称某专业律师事务所(但都未在名称中公开进行称谓),但根据目前法律服务市场发展情况,不存在依靠某一专业案源生存发展的情况,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生存发展,需要依靠各方面的法律事务,都不拒绝来所的各种案源,也不主动放弃各类潜在案源的机遇。专业化与团队化是律师业健康发展之路和发展趋势。所以,在大型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由于律师可以根据兴趣爱好与相对的专业优势,进行案源与专业的团队合作、专业与专业的团队合作,所以在大型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更易发展专业化分工。另外,由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一个客户的服务需求或一项法律事务,往往涉及诸多法律关系和法律领域、技术领域,需要几方面专业的律师,所以规模较小,只做单一业务也是不适应客户需要的,从另一角度来说,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很难达到较理想的专业化分工水平。由于规模较大,并且各专业有省内业界相对领头的律师,我所目前在专业化分工方面具有优势,也具有潜力,我所应培育出相应领域的专业团队,并在相应业务领域开拓出较广泛的市场――这依赖于律师自觉自愿的学习(自学和参加培训)、大力的宣传和相应领域不懈怠的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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