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神话的态度
在《司法审查与
宪法》一书中,斯诺维斯告诉我们的四个神话,即社会契约的神话、法官实施自然法的神话,以及
宪法实证法的神话,以及司法审查的神话。关于社会契约的神话,就是公民有这样一种信仰:国家和个人缔结了一个契约,在契约中,政府的义务保障公民的基本的、天赋的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如果政府违背契约,那就意味着公民有权利推翻现在政府,重建社会契约;其实质就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以权利对抗权力。而且,的确在近现代,人们树立了社会契约的理念,不仅仅是几个学者们的理念,也是政治家、法官们的信念,更是普通公民的信仰,这样一个限权的政府就诞生、发展起来,虽然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表现方式有所不同却大致达到了同样的效果: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的权利。
而缔结社会契约的前提就是人类的自然状态,同时也是对自然法的一种表达或体现。自然状态的这个前提的表达在当时就众说纷坛——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而洛克的自然状态却不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而是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财产自由享有一种自然权利,也就是说是能够自治的一种自然状态;卢梭的自然状态更具有理想性,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自由平等的黄金时代[63]”——以至于在当时就有人对此提出强烈的置疑,比如说,休谟,他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虚构,……甚至是不必要的虚构……与其杜撰这种难以自圆其说的神话来为政府正名,不如干脆说,政府建立在有用的基础之上,‘完全基于舆论’[64]”。这些质疑对于人们信仰社会契约的理念没有多少影响,只是在一些学者的范围内有一些影响。在社会契约存在的另一背景,即自然法被实证主义法学家赶下神坛时,以及其他一些学派的崛起——比如说,社会法学派、经济法学派等等——自然法采取了隐蔽的方式表现时,即隐藏在
宪法的条文里,隐藏在民法的基本原则里等等时,社会契约的理论和观念在学者心目中彻底破产,连普通公民也不再信仰它。但是,虽则,连普通公民也不信仰社会契约——其实这是表面的不信仰——他们在潜意识里却运用着社会契约的观念,就犹如基督教义所阐释的人性本恶的观念,现在已经没有人信仰,但是西方国家的公民的思维方式却是从人性本恶出发来设计他们需要的制度。或者可以这样说,社会契约理念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不需要人们天天唠叨了,对此的争论往往只是学者思考的话题了——对于学者来说,社会契约的探讨永远是一个开放的话题——无论他们怎样争论,对于公民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因为在现代的政府,他们对公民的权利的保护机制已经相当的完善,不需要以此为依据对政府进行攻击或者要求重建社会契约了。好像,社会契约的神话破灭了,至少在学者眼里,社会契约的理论与观念已经不再神圣和信仰,或者说不需要再信仰。
实施自然法的神话以及
宪法实证法的神话,往往是和司法审查联系在一起的,甚至是一体的,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换句话来说,即
宪法中的自然法因素和实证法因素,它们在司法审查中运行、予以考虑、权衡与发展。前面已经提及
宪法作为社会契约的成文形式,在最初是没有法律的地位,只是一个政治文件或者政治宣言,马歇尔大法官将
宪法法律化即
宪法实证法的过程,即现代司法审查制度建立了;而司法审查的神话的出现则是后来的法官发展的结果,到二十世纪中叶达到了巅峰,以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为标志,至此,人们对法官实施
宪法即包括了法官实施自然法和法官
宪法实证法的司法审查已经接受,已经信仰——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府官员、社会精英,抑或法官们、学者们。也就是说,对于法官实施
宪法,人们已经达成一致,争论也只在学者眼里具有意义——司法审查到底是对公民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抑或多数难题如何解决等等,而且好像永远没有尽头的意思——但是无论学者们的争论如何激烈,对普通公民的影响甚微。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几个神话建立了,又破灭了,但是其对人类的思想影响的痕迹却刻画的很深、很深,其实不仅仅是这几个神话,我们可以将它推广到所有的神话,比如说关于原罪,牛顿的力学世界观等等都是如此:一个神话的建立,普通公民就建立一种信仰,这个神话又被学者们的思考、研究将前辈们建立的神话予以破灭,建立了新的神话;有时还几个神话同时存在,只是其侧重点不一样,比如说在司法审查中,社会契约、实施自然法、
宪法实证法几个神话是并立的,不是一个神话的存在以另外一方的不存在为前提。这些现象没有引起人们思维的混乱,更没有引起社会的动荡,国家的不安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下降,为什么呢?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这些神话在学者眼里,永远是开放的,甚至在普通公民那里也是如此:一个神话的出现,总是有一些少数,他们对这一神话“说三道四”,理论一番,对其不足大加批判,甚至其学说就是建立在批判这些神话的基础之上;在另一方面,神话的建立者之后继人并没有“见风使舵”,而是对自己的前辈建立的神话的精华予以深入研究,继续发展神话,比如说关于司法审查的神话,反对司法审查的学者与支持司法审查的学者的论争[65],从马歇尔建立司法审查的那一天就从来没有消失过,而且还有一种“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