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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在降低保险现场检查风险中的应用

  
  二是明确了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原准则依据审计风险三要素模型,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四大块:(1)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为评估固有风险);(2)了解内部控制;(3)控制测试;(4)实质性测试。新准则对此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使审计人员更加 关注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先导、前提和基础。

  
  三是区分评估的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不同应对措施,力保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

  
  四是重新划分认定层次的构成类别,强调获取列报与披露认定的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原准则要求识别、评估和检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以区分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二个类别来进行的。新准则重新划分认定层次的构成为三个类别:(1)各类交易,(2)账户余额,(3)列报与披露,并将这一思想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中。新准则强调单独针对财务报表总体列报与披露认定获取审计证据,对切实提高审计效果和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质量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五是强调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所谓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态度,对所获取审计证据的真实有效性作批判性的评价,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导致对文件或管理当局声明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惕。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职业怀疑态度对减少忽略可疑情况的风险,以及减少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及评价相应结果时使用错误假定的风险都是必要的。

  
  除此而外,在其他方面的新变化,又如强调对特别风险的识别及评估,并警惕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风险;强调项目组内讨论的积极作用,共享审计经验和资源;强调与治理当局沟通和与管理当局沟通并重,优化审计环境等。

  
  二、现场检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保险现场检查是指保险监管工作人员依法对保险机构的业务、财务等经营行为进行实地核查,以保证被检查机构对法律法规的遵循。现场检查涉及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材料整理、检查情况反馈和检查后处理等阶段,以及搜集被检查公司各类资料、评估检查证据的相关性,充分性和证明力、分析和解释数据、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复核工作底稿、形成现场检查报告等几个重要环节。现场检查的效果直接依赖于监管人员对所检查业务和财务情况的意见表达。监管人员在各个阶段和几个重要环节意见表达的不规范、不正确,检查方式和手段的不恰当,有可能导致对公司经营风险过高或过低的评价,从而造成监管决策和判断的失误。根据新的国际审计风险准则,我们认为当前现场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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