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事件的过程分析,不难发现工信部推广“绿坝·花季护航”本身严重违反
政府采购法。
但从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征集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紧急通知》、《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结果的公告》来看,通过有关政府采购的成交软件为两款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即金惠公司的金惠堵截黄色图像及不良信息专家系统和大正公司的花季护航上网管理软件。而“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并不在成交软件之列。
因此“绿坝·花季护航”并非如通知所称按《
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
二、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也有悖于
政府采购法
“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是基于对“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两款成交软件产品进行产品整合与技术改造的新软件产品。不仅“绿坝·花季护航”本身没有按
政府采购法采购,“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也有悖于
政府采购法。
(一)未依法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所进行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采购项目,其采购人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采购资金为中央财政性资金,所采购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