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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录:法院怎样才能成为最后防线?

张玉录:法院怎样才能成为最后防线?


张玉录


【全文】
  
  2010年南非世界杯足球赛预选赛正进行的如火如荼。每一场比赛都是你拼我抢,激烈异常。无论前锋还是后卫,都难免经常受伤。有一个人的位置重要,受伤的几率却最低,他就是守门员。

  
  守门员是足球比赛的最后防线。

  
  常识告诉我们,足球守门员受到的威胁大都是经过前锋后卫队员的尾追堵截,经过过滤、分流后的威胁自然就少而小。如果前方队员采取不抵抗主义,即使如何优秀的守门员也难保城门不失。直接面对对方的单刀直入式攻击,守门员奋勇出击,即使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不仅很容易受伤,而且防线容易被攻破。

  
  俗话说人民法院是正义的最后防线。

  
  在中国这样的体制下,总体上是错误的。

  
  因为各种矛盾都直接冲向了人民法院。在各种激烈碰撞的矛盾面前,人民法院的角色不是最后防线,也不是守门员和后卫,而是足球场上的前锋。守门员直接去攻击,防线怎么会不被攻破?城门怎么不会失守?

  
  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建立时间比较长,相对也比较完善。除了少数自诉案件外,公诉案件都经过了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批捕、起诉等程序的过滤,侦破、取证等攻坚任务已由公安、检察机关完成,人民法院最基本的角色就是坐堂问案,成为比较典型的守门员,司法被动主义得到较为充分体现。因此,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的所受到的诟病相对较少。尽管人民法院也错杀、错判了一些人,但是责任并不能负全部责任。

  
  人民法院的问题大多出自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中。我国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最基本的不是横向的宽与窄,主要还是纵向的层次问题。很多行政行为尚不成熟、尚未穷尽行政程序的案件直接进入诉讼过程,使得法院直接面对当事人。很多行政争议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专业问题或者事实问题,应该由行政机关自己现行处理。还有很多行政争议,应当由行政机关的上级先行复议。现在我国法律复议前置的范围限制太多,复议机关形同虚设、无案可受的情况太多。因为专业特性的限制,任何法官也不可能成为众多行政案件的专家,只有在法律适用方面,他们具有专长。因此,应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前锋和后卫的作用,在制度上保障人民法院真正成为正义的最后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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