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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大创设监察委员会评析

  
  根据上述,苏共监察委员会设立的主观条件是列宁认识到设立党内监督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为此进行了努力。与此相反,中共五大召开时的陈独秀还没有认识到需要建立党内监督机构。由于陈独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创建中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五大及其以前,陈独秀在党内的地位非常特殊,处于家长地位,没有人可以替代他,而他的民主作风很显然是不够的,所以,导致中共早期的组织是集中有余,而民主不够。[⑨]即使在革命遇到危机,陈独秀的权威受到挑战的中共五大上,陈独秀依然听不进不同意见。[⑩]所以,在中共五大召开时,中国共产党不具备创设监察委员会的主观条件。

  
  3、中共五大创设监察委员会的程序不符合党章规定

  
  苏共监察委员会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在苏共第9次全国代表会议召开前,列宁以中央委员会的名义给代表会议写了一封信,建议设立监察委员会。在会议讨论中,该建议遭到了否决。被否决后,列宁通过在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服了大多数人,列宁起草的主张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关于党的建设的当前任务的决议》才得以通过。

  
  与此相反,中共五大创设监察委员会不符合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中共四大修正后的党章,在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中并没有监察委员会,如果要设立该机构,就必须修改党章,而按照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党章。这样,中共五大要创设监察委员会,必须先通过修改党章的决议,然后才能依据修正后的党章创设监察委员会。事实并非如此,中共五大虽然通过了《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而且该决议案也规定:“根据本党自第四次大会以来党员数量激增这一事实并根据本党目前的任务,第五次大会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党章。”[11]但该决议案并没有具体说明党章应如何修正,规定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党章的修正案是在中共五大结束后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这里存在两点违反党章的地方:一是中央政治局行使了党代表大会的权力;二是在党章还没有修订的情况下就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我们可以发现,监察委员会的产生非常匆忙,说明它的诞生不是中国共产党自觉得产物。

  
  二、中共五大党章规定的监察委员会的内容与苏共党章相似

  
  如上所述,中共五大创设的监察委员会的原型来源于苏共的监察委员会,通过比较中共五大党章和苏共党章规定的监察委员会的内容,可以发现两者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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