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制度的完善

  
  5、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与征地补偿费的关系不同。(1)有的来源于征地单位在原有的征地补偿费基础上另外支付的费用。例如,南昌市。(2)有的来源于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和扣除留给村(或组)集体之外的土地补偿费。例如,江苏省和浙江省。(3)有的来源于安置补助费。例如,上海市和黄山市。(4)有的来源于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例如,北京市。

  
  6、地方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不同。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时,不同地方的政府在社会保障费用方面承担的责任不同。(1)有的不需要支付社会保障费用,只承担财政兜底责任。例如,北京市、上海市和南昌市。(2)有的是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年征地总量和市政府确定的标准,由财政部门将政府出资部分足额转入社会统筹账户。例如,南京市。(3)有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30%由市政府承担,政府承担部分统一按相应档次缴费标准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或其他政府性资金中划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基金,2005年起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必须在所征土地的出让金使用年终决算日之前到位。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缓解政府财政今后的支付压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10%,从土地出让金或当年其他财政资金安排中予以解决。例如,温州市。(4)有的是除了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固定标准承担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之外,还要承担个人账户金额不足以支付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时的补助责任。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方面筹集。例如,黄山市。

  
  二、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制度存在的缺陷

  
  1、没有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城镇社会保障费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是城市规划区内,还是城市规划区外,当农民被征收土地以后,应当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地方政府应当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城镇社会保障费用。可是,目前大多数地区只是为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有少数地区将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北京市是将本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劳动力都纳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没有将被征地养老人员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因此,目前还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做到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被征地农民都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为其安排城镇社会保障费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