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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三种途径的法律分析

外资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三种途径的法律分析


桑士东


【全文】
  
  在当前A股市场的监管制度下,外资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合法途径有三种,即QFII、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和FDI入股非上市公司的上市。

  
  一、QFII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即合格的外国投资者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的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介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为了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引导和限制,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会设立QFII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它限制的内容主要有:资格条件、投资登记、投资额度、投资方向、投资范围、资金的汇入和汇出限制等等。中国台湾、韩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设立和实施QFII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许多的成果。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所替代),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A股市场。截至2009年3月底,中国证监会共核准79家机构为境外合格投资者。

  
  二、战略投资上市公司

  
  允许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有利于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等五部委(局)共同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外国投资者自2006年1月30日起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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