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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苏力

  
  可以这样认为,新保守主义思潮的根本特征是:主张民族主义、批判地对抗西方文化。虽然跟旧文化保守主义有相同之处,但是区别更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首先,流行新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主体是中青年知识分子,而旧保守主义的主体主要是老年人。中青年学者或者说学人身上,除了理性的一面外,不少人更富有激情、学术感染力大。其次,适应这一思潮的人,很多往往是去西方留过学,对西方比较了解。这主要是针对中年学者或学人来说,而象我等80后学人所处在美好信息时代,往往不出国也能了解西方文化知识。而旧保守主义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了解或者也不想、不愿了解西方情况,便盲目排外、固守自我。而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再则,流行新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人,在主张民族主义的同时,也积极倡导改革开放。而旧保守主义者往往主张对抗外来文化、对抗改革开放,思想极端保守。

  
  同时,新保守主义思潮在法学界有着根深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以说法学界就开始慢慢盛行这样一种思潮。在这里我称之为法学新保守主义思潮,它的根本特征体现在关注法律本土文化。在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得一等奖的两位学者的文章,范忠信教授的《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都在于强调中国法律本土文化。按照上面新保守主义的理解,我以为法学家苏力就是其中的典型。(当然以新保守主义者来概括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学者,往往容易产生某种误解。而且我自己也非常反感随便以什么主义去评价或者定位一位学人。这里完全只是根据对新保守主义的理解,以苏力教授的早期一些的文章,自己所做的无聊揣测。)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愚人节(因此很不聪明)出生于安徽合肥(但一直很瘦)。1970年12月入伍搞炮兵测绘(最高军职为班长),1976年6月退伍后当测绘工人,游山玩水8年,喜好写点新诗,一度想当诗人。1978年因高考成绩不佳,不幸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注:当时录取分数最高的是文史哲),仍不好读法律书,每每歪曲马克思的话(大意是“我总是把法律放在哲学和历史之后”)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辩解。终于于1982年获得法学学士,并考研成功;但似乎又别有所思,赴广东海关分署“从政”。两年后二度考研,再次“混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就读于张国华教授门下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年后,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实验生活多年,几度见异思迁,专业换了不少,飘流各地(包括海外),似乎才觉悟自己别无所能,只能读书、教书。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聘讲师(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导师(1997)。1998年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1999年任法学院副院长;2001年至今任法学院院长。(见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uthor_Page.asp?AuthorId=4北大法律信息网)(用其简历,在于印证上面所说新文化保守的学者往往飘洋过海、了解西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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