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荣师从鸠山秀夫。鸠山秀夫的时代正是日本民法学引进德国概念法学对日本民法进行体系性解释——即所谓“学说继受”——的全盛期。然而,这一时期,以末弘严太郎为首的社会法学派对以往的概念法学派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法律解释应该更注重本国的实际,而不应该从概念到概念一味追求法律本身的体系性。正是在学界出现这种新潮流的时候,我妻荣被选派到国外留学,但他与其他日本学者到国外留学所选择的学习内容截然不同。他没有像其他更多的学者那样主要选择一个国家,专攻该国的法学,甚至取得该国的学位,而是选择了当时资本主义发达的几个国家,而且所学习的内容不仅限于法学,更多地将学习重点放在了与法学紧密相关的各个学科上。可以说,这种留学态度的选择为我妻荣在日后以学贯东西集大成的民法学研究而成为日本民法第一人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
我妻荣一生著书立说极丰。在数量上完全可以用“书等身齐”、“汗牛充栋”等来形容;而在质量上又可以用“博大精深”、“切合实际”来评价。我妻荣自30年代中期开始在日本逐渐取得主流地位,直至逝世后到80年代在日本民法学界基本上都占据着绝对权威的地位。80年代在日本学习民法,只要遇到“通说”,其90%以上都是“我妻说”;只要遇到“判例和通说”以同样的观点一并出现,其中的通说近乎100%都是“我妻说”。由此可见,我妻荣的民法研究对审判实践的影响之大至今无人比拟。
我妻荣的成名之作是他在留学归国后发表的几篇基础性研究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后来作为一本论文集编辑成册,现在已经被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我妻荣著:《债权在近代法上的优越地位》,王书江、张雷译,谢怀栻校,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9年)。
我妻荣曾撰写过多种民法教科书,而作为教科书类成果的代表作就是这套《民法讲义》系列教科书。虽然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这套教科书因为我妻荣突然辞世而没有最终完成,但是这套民法教科书可谓是作为权威影响了日本近半个世纪。
我妻荣的民法研究类成果的代表作是由他在各个时代和各种刊物上发表过,而后集结成册的《民法研究》(有斐阁,共15册)。
3、我妻荣与中国民法的关系
我妻荣的名字对于中国民法学界并不陌生。他在民法学研究方面的成就不仅对日本民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也因为日本民法对亚洲各国的影响而对我国民法学产生了不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