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魔鬼”还是“天使”?
张绍明
【全文】
今年有幸参加一次由某报主办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参加咨询的单位有法院、检察院、各行政机关和律师。奇怪的是,到法院、政府机关台前咨询的人不如到律师台前的人多,有时政府机关台前空无一人,律师的咨询台前竟摆起了几十人的长队。
“律师,您可要为我伸冤啊!”
“律师,你要为我作主啊!”
在咨询台前,律师们听得最多的开头语就是这两句话。我们接过材料一看,很多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那些职能部门的咨询台就在旁边,我建议他们到哪儿去咨询,看他们能不能帮助解决。咨询的人却说:“我们去过。人大、政协、信访办都去过,他们来回踢皮球,没有用,这才想到找律师,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看到他们期待的眼神,我一脸的无奈。可能他们从前没有接触过律师,对律师的印象大多从媒体宣传中得到。在他们眼里,律师似乎是凭一支笔、一张嘴就可以包打天下的侠客,是正义的化身,是能与权势相抗衡的力量。可律师真的有这个能力么?
社会上一部分人,主要是没有接触过律师的人把律师看作护卫人间正义的“天使”,得益于媒体的宣传。报纸上今天有律师请求“刀下留人”的报道,明天有某人因律师的帮助得以“沉冤昭雪”的消息。以前,在深圳等地,一个民工工伤死亡,两三万块钱就可以私了,经“民工律师”周立太等人的努力,现在一个工伤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二三十万。这些正面的形象宣传,让那些压根儿没有见过律师的老百姓把律师看作“好人”、看作能救苦救难的“天使”。
律师在一部分人眼里是“天使”,在一部分人眼里却是“魔鬼”。在一部分人眼里,开始是天使,后来就是魔鬼。
把律师看作“天使”的人,是因为天使离他们太远,只闻其名未见其人。一旦律师走进他们身边,帮助他们打了几场官司,“天使”或许就慢慢变成“魔鬼”。
有两种时刻,“天使”最容易变成“魔鬼”,一是打完官司要收费的时候,二是因为某种原因官司打输了的时候。
周立太帮民工打官司之时,他把走投无路的民工接到自己住处,民工在家里坐着吃喝,他却顶着烈日穿梭在街头,那时的他,在这些受苦受难的民工眼里岂不是“天使”?可到官司打赢了,这些民工拍屁股就跑,周立太因此欠下一百多万债务,在向他们追讨“律师费”时,那“天使”的赞誉声不复存在,看到周立太起诉家徒四壁眼睛失明的民工,在不少人冷言热语的指责声中,周立太似乎是一个不近人情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