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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观、性骚扰与人际交际秩序

  
  在具体人格权方面,同样存在大量变异现象。先来看生命权。土生阿耿认为,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宝贵的人格利益,那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畅想只适合在诗境中生存,但在法境中却难以成立。然而,当今社会却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善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玩命不恭”之现象并不少见。爱情的挫折、学习的压力、工作的烦恼、婚姻的不幸总会让一些人选择自杀,以处置自己的生命来寻求幻想中的解脱。更有甚者,自杀现象逐步正趋向低龄化,专家指出,自杀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的第一死因。在校大学生的自杀现象也让教育当局着实头痛,北京联合大学某本科生在4所驻京高校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竟然有1/3的在校学生曾有过自杀念头!另外,明星自杀、企业家自杀、官员自杀、集体自杀等现象也格外引人注目。另一方面,除了不能善待自己生命之现象之外,不能善待他人生命的行为也频频发生,街头垃圾堆里捡弃婴、各类情杀、财杀、激情杀、变态杀以及形形色色的伤亡事故等“不是新闻的新闻”也常常见诸报章。

  
  其次来看看健康权。现代社会人们的健康状况令人堪忧,除了看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之外,我们不得不要剖析一下“人身观”方面的因素。毫无疑问的是,相比传统社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工作压力、学历压力、生活压力之大不容否认,由此导致的生存和发展压力迫使人们为了在竞争行为中不至于遭遇挫败而忘我的投入。敢于面对竞争、挑战压力本身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科学人生观,但单独为了追求战胜压力而忽视了自身的健康因素,却是非科学的“人身观”。从生理上来讲,许多新型疾病逐渐滋生,有的在医学上尚不能治愈,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多样化有些疾病传播的途径也并非再那么保守,如性工作者的大量存在客观上给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增加了很大的几率。而一旦人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身观,或者一时放纵了自己的科学人身观,那么,健康权受损的可能性便会增加。从心理上来讲,精神卫生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心理健康的因素逐步提升为判断一个人健康与否的重要测量指标,而不正确的人身观非常容易导致大量的心理疾病发生。

  
  再次来看看身体权。现代社会人们人身观变异在身体权行使方面,着实值得考究。身体权是民事主体对其身体利益享有的权利,即:人们可以就自己的身体之组成部分进行自由支配,比如扎辫子(对头发的支配权)、剪指甲(对指甲的支配权)、戴项链(身体装饰权)、穿短裙(身体暴露权)等等。然而,也有相当数量的人们在此方面的人身观发生了变异。比如,衣着暴露现象成为现代社会许多民事主体尤其是女性的着装风格。过去,人们的服装面积总体上是大于裸露身体部分的面积的,尤其在寒冬,当人们穿上厚厚的棉衣,再戴上棉帽、裹上围巾之后甚至只裸露一双眼睛。然而在现今的好多人身上,服装面积越来越小,裸露面积越来越大,很多时候裸露面积竟然大于服装面积。大街小巷,村头城里,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这本是行使身体权的自由,但是一旦这种自由被滥用时,就暴露了行为人人身观的变异。比如,在不适当的场合使自己的裸露面积大于了服装面积,甚至出现了“露点”、“露胸”、“露脐”等,05年央视春晚的“阿朵露点事件”,曾经被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土生阿耿对此也曾经做过文艺法分析。最近著名网友木子美“露臀”于大庭广众,我认为,都属于人身观的变异,而不再属于身体权自由行使的范畴。另外,变形手术、不适当的染发、“女大学生剃光头”、“男大学生留长辫”、小指由于指甲的过度留长导致其与中指一样长等现象,也是人身观变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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