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员及每年一次的财产申报,由其所在单位的专职道德官负责提供申报表。由总统提名的政府官员侯选人的财产申报表,通常在白宫正式宣告该项提名后,由总统顾问办公室提供并负责帮助准备该表的草稿,其中包括帮助他认识和妥善解决自己的利益冲突问题。
所有的财产申报表填好后,交给负责的专职道德官。该道德官要仔细审查,保证该官员或侯选人的财产利益和经济活动,不仅与法律法规相一致,而且与其所在部门的特殊要求相一致。所有的人都必须认真、完整地填报该表。任何人明知或故意地不填报(或伪造)法律规定应当填报的事项,将受五千元以下民事罚款处罚和主管机关的纪律处分,故意伪造法律要求的情况,还可以构成犯罪,将处以一万美元以下罚金,可以单处或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国法典第十八篇第1001节)。
如果专职道德官发现问题,他会立即通知侯选人,使其有机会得到他的咨询帮助。在咨询之后,他还将书面告知侯选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写明这些办法必须完成的期限。
如果不存在问题,专职道德官将根据法律要求,在接到总统顾问办公室转来的材料后三天之内,签名并注明日期,将报告转呈政府道德办公室。与报告一起,应附上侯选人将担任的工作的说明,同时附上自己的意见信,说明该报告没有利益冲突,说明讨论过的问题及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果这些解决办法有书面材料,那么还应附上文件的附本。
政府道德办公室主任审查了专职道德官的材料后,如果认为不存在没有解决的利益冲突问题,就要签字并填上日期。如果该任命须经参议院批准,该报告就应转呈有关专门委员会。政府道德办公室主任应附上自己的意见信。一般来说,政府道德办公室的工作都是在四天之内完成的。预先发现问题和妥善解决问题是专职道德官和政府道德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他们与政府,官员侯选人的关系是合作性的而不是对抗性的。他们是在帮助侯选人解决好问题,以便得到那个职位。
二、行政官吏的财产申报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是美国预防官吏犯罪的基本措施之一。通过财产申报,可以为人民及其代表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监督政府官吏;另一方面,通过财产申报过程,也可以提醒官员们:他们在政府中的活动要经得起审查,因此,必须小心谨慎地避免使自己的公务活动对自己的财产利益发生实际影响。这一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增强公众对政府廉洁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