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管集中行使的职权单一,无法有效实现执法的目标
城管目前的职权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权,从逻辑上考察,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执法手段中最后的选择,既要有先前的调查取证,又要首先采取除行政处罚之外其他可以达到执法目的的行政管理手段。由于权限单一,城管执法过程中取证环节、执行环节实施艰难。例如,法规规定车辆要拉客人并有现金交易时才能被认定为“黑车”,但在检查中,大部分乘客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不愿意提供真实的证据,导致对“黑车”的治理难度很大。
(四)城管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有待改进和提高
从国务院批准宣武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至今,北京市城管执法队伍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创新,改进执法观念。但是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城管队员执法观念落后的问题。有人认为只有强制手段才是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相对人既然是违法的,为了服务其他守法的群众,就应当对其进行坚决的取缔,现在工作开展得不顺利只是因为力度还不够;还有的队员认为既然自己的工作合法、合理,那么同情那些违法相对人的社会舆论就是片面的和狭隘的。以上这些不正确的执法理念阻碍了执法方式的创新。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中,小摊、小贩和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恰恰都在城市的夹缝中生存,不可能把这些弱势群体完全推出城市,管理者既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城市必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不能一味地堵而应当有序疏导,在满足老百姓不同需求的同时,也将游商小贩纳入有序的管理范围之中。
北京城管执法机关近年来开始探索多种执法方式在城市管理中的可行性。一是采用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城市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要求融入执法实践中,提出了“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重大案件回防制及典型案例披露制”六项行政指导措施,将行政指导作为日常执法工作的重要补充,作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改善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优化执法环境的积极方式。二是疏导为主,疏堵结合。如对小广告及无照经营的治理不再简单处罚,而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引导。执法方式的改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执法方式效果不好的问题。首先,联合执法的实施不够顺畅。联合执法力度虽大,但没有实现制度化,由城管组织牵头组织有时无法得到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这也是当前城管开展行政执法所遇到的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第二,“轰赶式”执法方式造成消极执法。为避免不文明执法激化矛盾而造成暴力抗法现象的产生,市局要求执法队员文明执法,但既要文明执法又要街面上没有非法摊贩的要求难住了基层执法队伍,有的执法人员为避免与小商贩产生摩擦而将执法手段由处罚改为轰赶,但小商贩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你进他退、你退他进,临时的轰赶无法起到真正的效果。第三,执法中遇到涉及民族政策的问题难以处理。在无照经营方面,因为对藏民、疆民的处理涉及到民族政策,为避免引发民族矛盾,执法人员对他们一直采取忍让的态度,这种做法造成了其他违法经营者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