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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论农村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这里我还想强调农村分配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中包括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有利于农民增收,同时又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在我认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人们更多地是强调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却往往忽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之后给农村造成的负面影响。最近我到农村作了一些调查,发现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造成了土地撂荒、农村房屋闲置、留守儿童缺乏看管、老人得不到应有的赡养、农业经营效益受到影响、新农村建设难以有效开展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正确处理好城市扩张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的关系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扩张已经成了一个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城市扩张又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千载难遇的机遇。然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人们更多地强调的是城市的扩张的意义以及农民工对社会发展的贡献,而不大去注意城市扩张所带来的“城市病”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之后给农村造成的负面影响。现在人们总有一种担心,就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处理好城市扩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辨证关系,那么在若干年后,就可能呈现出“城市繁荣“”农村荒凉“这样一种情景。最近,我注意到,一些完成了城市化进程的国家,已经在呼吁限制城市的扩张,而在我国城市扩张的势头却有增无减。我并不一般地反对城市扩张,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化程度并不高的情况下,城市扩展是必要的,但是从长远讲,我认为从现在开始就应当对城市的扩张作必要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需要因地制宜,比如是是否可依按照中央直辖市、省会城市、较大城市、县级市等级层次对城市的规模作出合理的发展规划,其中特别要限制特大城市的发展,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思路要开阔,不要只盯着大中城市,要把小城镇发展作为吸收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我曾经问过一些农民,它们到城市谋求发展的收入与留在本地进行生产和经营究竟有多大差距,他们回答说从城市务工中取得的收入肯定高于在本地谋生取得的收入,但是除去在城市的高支出之后,与农村的收入也相差无几,我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要到城市去呢,他们说,除了挣钱之外,还想到城市去体验一下精彩世界。这里实际上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启示,如果我们能够为农民提供一个能够在农村就业的平台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农民是可以留在农村的寻求发展的。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一方面要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的向城市转移,另一方面又要鼓励农民留在农村从事新农村建设,同时还要鼓励有志于农村建设的城市人向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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