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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化总比装模作样好

  

  要改变政治的“庸俗化”,关键在于选举和选民。如果议员通过周期性选举产生,因而多少有义务代表基层选民的利益,而选民希望他们的代言人在开会的时候正经八板地讨论国计民生,而不是嬉笑怒骂,那么议员当然会检点自己的言行。如果这点做不到,如果选举不规范,议员无须最终对选民负责,那么无论他在议会的表现是庄严肃穆还是俗不可耐,结果有何区别呢?如果人大代表真正能够代表当地选民的利益,并在和选民广泛沟通的基础上通过选举产生,那么他们必然会感受到选民的压力;如果相当多的选民不喜欢他们将宝贵的开会时间浪费在自我表现上,他们还会那么我行我素吗?当然,民主有阶段、有局限,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便选举有压力,议员行为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更不用说选民的“欣赏水平”本身也是个问题。过去我们经常报道台湾立法院的乱像,会场就像无奇不有的大卖场,“庸俗化”到了无可复加的程度。不过也不要光看表面热闹。即使不少议员的言行举止不文明,他们还是多少履行着作为议员的基本职责——代表选民的立场,即便打架也是为了表达立场,而这总比没有立场强些。政治当然理性、认真、严肃一点更好,但是假如让我在吵吵嚷嚷的立法院和安安静静的“表决机器”之间选择,我肯定还是选择前者:毕竟,上次投他票的那家伙替我说了话;表达方式也许要改进,但是他至少用行动表明自己没在议会白混。


  

  如果没有选民的压力,那么议员怎么表现都无所谓,反正他们不会代表选民利益就是了。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规律,恐怕即使连新加坡这样的威权国家都不例外。这次某些代表、委员批评近年来的提案存在庸俗化、垃圾化和数量攀比的现象。数量攀比咱们可是见得多了,各地的政绩工程和GDP竞赛就是一个典型,不过没想到人大提案也开始搞这一套。以前我们不太关注人大代表提案,因而绝大多数代表们长年不提一个议案,甚至懒得联署其他代表的议案;如今媒体重视了,提案数量也就快要成为衡量代表政绩的一个标准,于是乎代表提案纷纷出炉,有的代表一年能提十几个乃至几十个议案,这样怎么可能不产生“垃圾议案”呢?要知道,议会立法可是一个力气活。要制定一部象样的议案,不但要广泛征求选民意见,然后调研、起草,还要和其他议员进行沟通和讨价还价,才有希望得到多数议员的支持并获得通过。所有这些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成本,一个议员每年能拿出一个议案来就很“高产”了,哪能那么像下猪崽一样呢?!但是如果切断了代表和选民之间的联系,评价代表的政绩就只能停留在这些表面化的提案数量上,提案只是做给外人看看,压根没打算解决什么真实问题,那么数量攀比和垃圾化就成了见怪不怪的必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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