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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中国FTA战略与WTO多边贸易机制之竞合

  
  其五,地缘政治和外交的考虑。签署双边FTA不仅是两成员之间的经济协议,同时也是双方谋求政治结盟或加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有效工具[29]。对于中国而言,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服务于“大周边外交”的需要。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我国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目前,中国所处的亚洲仍然是一个不够稳定、纷争较多的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周边国家对中国崛起存在戒心,不稳定的周边环境大大制约了中国在实施大国外交时的回旋余地。为适应国际格局的变化,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建立制度性的区域合作机制便成为“大周边外交”的重要内容之一[30]。

  
  3.2 现阶段中国FTA战略实施的缺陷中国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的对象一般来自周边地区,抑或是资源丰富的国家。参与各种不同性质的区域和次区域合作组织,是我国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必然选择。但就目前发展而言,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一,缺乏FTA整体发展战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建立新的或完善原有区域经贸集团。总的来说,一些较有经验的国家都会根据国内压力、优势互补、追求政治经济利益等多角度为出发点来选择区域经济合作的对象和内容,并有一套完整的发展路线。其将成立区域经贸集团作为实现各种利益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相比之下,中国的区域经贸集团的签订多是基于周边外交,基本上以单个对象的考虑进行合作,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31]。

  
  其二,合作形式多位松散式的、国际化层次较低。例如,APEC是中国加入较早的一个区域经济组织,严格意义而言,其不应归为一个区域性集团,而是自主平等参加的、制度化的、由政府出面的经济合作协商论坛或协商组织。《曼谷协定》和“10+1”等合作形式中,各国经济实力和政治方面的影响力有限。上海合作组织目前还主要在战略层次展开,还没有建立实质性的区域联盟。其他达成并开始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尚处于起步阶段。

  
  其三,区域合作的实际效果有限。我国产品多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为主,从目前参加的区域经济合作看,由于多是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立的,虽然初期好的效果已经显现,但由于产业结构相似,且合作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总的来说收益有限,发展潜力空间较为狭隘,拓展性亟待挖掘[32]。

  
  其四,FTA谈判存在复杂性,区域合作进程面临多种障碍。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FTA对区域成员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与其覆盖的产品范围成正比。但是如果成员主体越多,谈判达成一致的难度便越大。我国和东盟十国等区域集团进行后进式谈判,多还采取局部多边的策略,力争与中观集团成员国达成一揽子框架协定,其谈判难度显然大于双边进程[33]。同时对中国而言,周边地区是我国RTA政策的重点,一方面由于其在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另一方面也与中国实行“周边外交战略”密切相关。而东亚地区地域广阔、国家众多,各国存在有政治、经济、历史、民族等多方面矛盾,且多受到欧美经济政治因素的干扰,区域合作的协调难度大[34]。

  
  3.3 多哈困境下中国FTA政策选择及走向近年来,我国的外部贸易环境严峻,所遭遇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增加。尤其是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各国纷纷推行经济提振计划,以美国政府提出的“购买美国货”为代表,世界陷入贸易保护主义和隐性贸易保护主义泥淖,无疑给我国对外经贸需求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35]。此种背景下,我国贸易环境的改善与多边贸易政策及FTA区域规则的设置密切相关,而如上文言,WTO关于FTA规则并未出现实质性改进。乌拉圭回合以降,虽出现了《谅解》和GATS第5条,与GATT1994第24条和1979年达成的《关于发展中成员差别、优惠待遇、互惠和充分参与的协定》共同构成了WTO关于RTA的主要法律渊源。然而,条款的模糊性问题仍未解决。在多哈回合谈判启动后,对FTA规则、程序的改进与澄清成为规则谈判的一个组成部分[36]。多哈回合的顺利进行乃至取得预期的成果,是实现WTO加强和发展多边贸易体制目标的关键[37]。但是,谈判授权的期望值并不明确,对FTA条款改进和澄清到什么程度只能在谈判过程中摸索,最终将由成员协商一致确定[38]。更为重要的是,经过GATT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之后,WTO多哈回合谈判的议题越来越深入,越来越敏感,许多方面的改革接近零和博弈。近年来多哈回合屡屡受挫,僵持不前,也给诸多议题结论的有效达成蒙上阴影。因此,我国的对外经贸的主要任务已不再单纯停留在提升出口竞争力,拓展国际市场上,而是从经济潜能和政治影响两个层次出发,维护良好可持续的经贸发展环境,通过区域经济安排和多边贸易规则的协商、制定,让更多的贸易伙伴享受到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积极成果,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在多边贸易体制受阻的情况下,从现实出发,理性对待多边贸易体制的内在缺陷,把发展地区主义作为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机补充。从宏观角度来看,应制定有效的对外开放战略,以多边贸易体制为主,区域合作为辅为原则。积极将FTA等区域合作形式定位为国家战略,衔接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有目的的开放国门[39]。区域经济合作以两种为主,多样并存,积极开展次区域经济合作。目前,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是美欧、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东盟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的FTA也多集中于东亚。我国应和欧洲、中东、非洲等国家建立FTA,避免和这些区域的经贸关系出现边缘化危险。次区域如环黄、渤海地区、图们江地区、澜沧江-湄公河区域等地区的地缘和文化传统优势,重视深化次区域合作的内涵和程度。其次,区域经济合作既要强调经济合作的全面性,又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对象的特点有所侧重,突出区域合作重点。如在与发达国家进行经济合作方面,应进一步利用资源、技术外溢效应,争取发达国家直接投资和相伴随的较高层次技术转移;在对外贸易中应注重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档次,充分开拓市场。对于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则应着眼于如何发挥我国在资源、智力、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方面[40]。同时拓宽合作理念,扩大文化、政治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宽度、深度,创造良好的政治、军事和文化环境。其三,推进深化国内改革和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还不完善,生产技术还较落后,经济发展方式尚显粗放,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升级。为此,须理性应对外部经济合作对国内部分原有产业的冲击,优胜劣汰,及时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整体经济的实力,注重发挥企业经营积极性和国际竞争主力军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国情和比较优势,积极利用WTO提供的有利规则,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及驾驭经济的能力,实施以质取胜和多元化战略,绕开贸易壁垒,促进贸易,提高外资利用率,降低发展成本。从具体实施角度来看,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FTA战略。建立FTA不仅需要统筹国际关系、外交政策、贸易投资政策等许多体制与政策层面的问题,而且还需要系统了解选择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对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和地区地缘政治形势可能带来的影响。因此,在国家实施FTA战略过程中,外交部门、涉外经济部门和国内各产业政策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显得尤为必要。在中国正式确立FTA战略后,国家应该设立一个能够起主导和协调作用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与FTA战略实施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主持开展FTA专项课题研究、制定谈判策略、与国内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等。组织协调人员除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谈判经验外,关键是要对国内产业与目标缔约国产业有相当地研究和了解,也必须熟悉WTO对区域贸易协议的规范。其次,继续改进和加强有关FTA的研究工作。目前我国为签订双边FTA决策服务的研究严重缺乏,往往是政治决策在前,可行性论证在后,科学依据不足。我国应组建由政府官员、研究机构学者、民间人士和国内产业界代表共同参与的研究队伍,对可能的合作方式提出预案,对合作的影响进行详细而科学的评估,并对相关的贸易协定进行研究。积极参与谈判并努力提高谈判技巧。希望这方面的专家学者能积极为我国的多哈谈判谏言献策,同时,谈判既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又具有复杂性[41]。我国应在多个回合的谈判中积累经验和技巧,以使我国能在区域合作及多哈回合谈判中取得最大可能的成功[42]。其三,有机平衡FTA和多边贸易机制的构建,推动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作为一个在区域贸易协议上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应该更加强调将国际贸易事务尽量的用WTO的相关规则进行约束和规范,要合理的利用我们在WTO中的权利,防止一些国家变相的利用区域贸易协议为手段强化其贸易保护措施。对于二者关系问题,应该坚持强调最惠国待遇原则和WTO协议的不可侵犯性,强调区域贸易协议对于非成员方造成影响的补偿问题。坚持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应与WTO贸易自由化进程有机竞争互补,以获取发达国家的支持,但是更要强调区域贸易组织不能同多边规则发生冲突。争取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起到建设性作用,以获得有利竞争条件,维护合法利益[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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