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无意以古非今,只是试图连接近代犯罪学与当代犯罪学之间断裂的学术脉络,给当代犯罪学的发展提供一个更高的学术平台。如果犯罪学的研究能够保持连续性,今日犯罪学必已成为一个成熟的学科,岂会出现仍在为犯罪学的生存拼杀的尴尬。如果20世纪70年代末犯罪学重建时能够重视和吸收近代犯罪学研究成果,当代犯罪学研究想必已经更上一个台阶。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近代犯罪学仍未能得到认真地对待。当然,本文对近代犯罪学的理解与把握仍是十分有限的,对近代犯罪学文本的收集与阅读也还存在诸多不足。不过,笔者期望本文能够引起更多的学者认真对待近代犯罪学。
【作者简介】
姚建龙,1977年生,江西永丰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注释】赵国铃教授所著《20世纪之中国犯罪学》一文,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惟一一篇认真研究中国近代犯罪学的论文。(赵国玲.刑事法学三论(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5—14.)
民国时期还有伦勃罗梭等多种译名,今译龙勃罗梭。
许桂庭译为“阜利”,民国时期还有其他译名,例如斐里等。
许桂庭译为“纳普而大学”
《民国时期总书目》称吴景鸿译本是“据日本寺田精一《犯罪心理学》一书译述,内容与原著有很大不同”(北京图书馆.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法律(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245.),这显然是将此译本与张廷健编译本混淆所导致的错误。
参见:(1)中山文化教育馆于1935年1月31日出版《期刊索引·法学论文索引专号》;(2)何勤华、李秀清主编:《民国法学论文精粹》(第四卷·刑事法律篇)(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附录“民国时期刑法论文篇名索引”。
这既是学科发展的必然途径,也与近代中国主要犯罪学者大都留学日本、欧美有关。例如,严景耀、许鹏飞、李剑华等早期犯罪学家均具有有留学西方的背景。
近代中国所翻译的犯罪学作品并不多,著作类仅十种左右,译文类亦仅十余篇。
新中国成立后,犯罪学的复生仍然遵循了这样的发展路径。1981年华东政法学院所编印的新中国第一部《犯罪学》(陆伦章著)也是对课堂讲义的编撰,其后所出现的犯罪学著作,也大多是讲义形式的作品。按照常理,一门学科应当是在发育较为成熟后才会成为大学课程或专业,但是无论是近代还是当代中国,都正好相反。这样一种学科诞生与成长的路径是耐人寻味,也是值得深思的。
上海法学编译社1931年2月初版,1932年6月3版,1933年丛书本版,1937年4月7版。
不过,许鹏飞曾经引用孙中山的话(“共产主义为三民主义之目的,三民主义为共产主义之方法”)及时任中央监察委员的蔡元培的话(“社会所以不安宁,由于私有财产制度”)为李剑华辩解,认为李剑华仍是“与站在三民主义的立场者所主张的一样”。(许鹏飞.犯罪学大纲(M).上海:大学书店,1934:250—251.)
实为对李剑华关于一般把犯罪学当作刑事政策观点的回应。
许鹏飞对于犯罪学刑事政策化可能使犯罪学迷失的警惕,在数十年后得到了以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犯罪学的海外学者曹立群先生的认同。我估计曹立群先生并没有读过许鹏飞的《犯罪学大纲》,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中国犯罪学的发展,与中国溶入国际社会的意愿紧密联系。犯罪学被看成是促使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种工具。犯罪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中国需要根据国际上认可的标准维护社会秩序。犯罪学在中国和台湾的发生和发展并不是对不断出现的城市社会问题的一种自然反应。结果,有政策指导意义的犯罪学研究在台湾和大陆都很繁荣,而以行为取向的研究却普遍缺乏。在这种政策取向的风气之上,海峡两岸的民族主义情绪妨碍了对犯罪行为的认真研究,进一部模糊了犯罪行为的本质。”(曹立群.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的犯罪学(J).吴宗宪,译.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28.
遗憾的是,直到1986年,《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才经吴桢先生翻译,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中华书局(昆明)1939年8月初版。
大东书局(上海)1944年初版,1946年11月再版,1947年11月3版。
群益书局(浙江武康)1936年12月初版。
这些论文的篇目,可查阅何勤华、李秀清主编《民国法学论文精粹》(第四卷·刑事法律篇)(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附录“民国时期刑法论文篇目索引”和中山文化教育馆于1935年1月31日出版《期刊索引·法学论文索引专号》及其续编。
何贞懿等著,载《监狱杂志》第1卷第2期(1930年2月1日)。
周叔昭著,载《东方杂志》第3l卷第7期(1934年4月1日)。
陈文藻著,载《大学》第2卷第3期(1934年4月1日)。
例如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宋浩波著《犯罪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康树华主编《犯罪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第82页.等。
例如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6页,等。
例如《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刑法学、犯罪学、监狱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2页;魏平雄等主编《犯罪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宋浩波著《犯罪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商小平、王学才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等。
例如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第82页;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宋浩波著《犯罪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康树华著《犯罪学——历史、现状与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352页;商小平、王学才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6页,等。
例如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康树华著《犯罪学——历史、现状与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352页;商小平、王学才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6页,等。
例如《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刑法学、犯罪学、监狱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2页;魏平雄等主编《犯罪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康树华著《犯罪学——历史、现状与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352页;商小平、王学才主编:《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储槐植等著《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6页等。笔者仅见吴宗宪教授指出此书为《犯罪原因及其矫治》的译本。(参见吴宗宪为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所作序言《龙勃罗梭及其犯罪学研究》第37页。)
如中山文化教育馆于1935年1月31日出版的《期刊索引·法学论文索引专号》。
即便是在犯罪学最为发达的美国,“犯罪学成为一个独立的专门学科”也是“自1970年代以后形成的趋势”。(曹立群,周素娴.犯罪学理论与实证(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