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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近代犯罪学

  

  作为近代中国犯罪学研究的先驱者之一,严景耀先生留学美国,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严景耀身体力行,试图将英美国家注重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风格引进近代中国,这与多依据国外犯罪统计资料,穿插少数官方司法统计材料研究犯罪学和中国犯罪问题的近代“主流”犯罪学者形成了鲜明对比,对近代中国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改进,促进犯罪学研究关注近代中国本土犯罪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早在1927年,当严景耀尚为燕京大学学生的时候,就利用暑假时间在北京京师第一监狱作一名志愿“犯人”,根据实证性调查写出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中国监狱问题》、《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等论文。1928— 1930年,在燕京大学执教期间,严景耀又率领学生对当时中国的20多个城市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收集了各种犯罪类型个案300多件,并从12个省的监狱纪录中抄编了一些统计资料{12}。正是在这些扎实的实证调查基础之上,严景耀于1934年在美国芝加哥用英文撰写出了博士论文《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14]可以说,严景耀先生是近代中国犯罪学实证研究的最早倡导者和实践者,为今天从方法论的革新人手,打破犯罪学研究的沉闷提供了启迪,这可谓是严景耀先生对近代中国犯罪学发展最杰出的贡献。《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将对中国犯罪问题的探讨,放在社会变迁的宏观社会背景下,是综合运用西方尤其是美国犯罪学说,如文化冲突理论、社会解组理论等分析近代中国犯罪问题的代表作。


  

  毕业于湖南公立法律学校的孙雄,可谓中国本土培养出来的犯罪学家的代表。孙雄的犯罪学代表作是《犯罪学研究》[15]。该书在旁征博引国外犯罪学说时,又侧重与中国古代、近代犯罪学思想进行比较,因而体现出明显的比较犯罪学的特色。由于长期在湖南长沙监狱、宁远监狱、江苏青浦监狱以及江苏第一、第三、第四监狱和上海第二特区监狱等犯罪矫正部门工作,因而相对其他早期犯罪学者而言,孙雄的犯罪学研究更为关注中国本土的犯罪问题。又因亦官亦学的身份,其《犯罪学研究》常常引用孙中山观点作为论证的依据,因而孙雄的犯罪学说又颇具“三民主义犯罪学”的特点。


  

  任教于国立贵州大学的刘仰之教授所著《犯罪学大纲》[16],也是在多年讲授犯罪学的讲稿基础之上所形成的著作。尽管作者自称是犯罪学的入门书,但此书的一大特点是较为翔实的收集了当时中国的犯罪统计资料作为分析犯罪问题的基础,这是相对于其他犯罪学著作最大的特色。刘仰之本人对此亦十分得意:“以往的著作,对于我国的犯罪实情,都很少论及,本书却作了相当详尽的分析。”{13}此外,王克继的《犯罪学》[17]在体例上有所创新,按照王氏自己的话说,“本著的组织,是以另一新样式出现于读者之前的,一扫过去那种绪论结论的陈套,篇首以犯罪一章开始,结尾以犯罪学一章为殿,独出心裁,自成起结,第二章犯罪的原因针对着第六章犯罪的救治,而于中间的几章说明犯罪现象的一切社会联系,精密完备。”{7}


  

  除上述著述之外,民国时期的重要犯罪学著作还有陈文藻著《犯罪学》、韦端民著《犯罪浅说》、鲍如为著《犯罪学概论》、谭友谷著《经济与犯罪》、宪兵学校编《犯罪学教程(学员修习本)》和《犯罪学教程(军士教本)》、心灵科学书局编《犯罪心理讲义》、赵琛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等。此外,民国时期尚发表有犯罪学论文约百篇,[18]这些论文侧重于犯罪原因与对策的研究,就犯罪类型而言则比较注重女性犯罪、少年犯罪、毒品犯罪、性犯罪的研究。非常可贵的是,除了严景耀的作品外,还有多篇论文侧重实证研究,如《北平性欲罪及妇女子经济罪杀人犯罪之社会调查》[19]、《北平妇女性犯罪与妇女问题》[20]、《甘肃犯罪状况的研究》[21]等。


  

  三


  

  美国学者弗里德曼(Freedman)曾经对近代中国犯罪学做过这样的评价:犯罪学作为一门学科介绍到中国的大学里发生(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黄金建设时期,即1927年到1937年。在这个时期,日本、意大利和美国的一些犯罪学著作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中国人自己写的一些犯罪学著作也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当时中国的社会学以及犯罪学相当兴旺发达。这在非西方国家以外是罕见的{14}。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弗里德曼关于中国近代犯罪学诞生与成长时期界定的观点基本上是赞同的,但是,对于近代犯罪学“相当兴旺发达”的判断则很少有学者赞同。主流观点认为:“解放前,我国有少量犯罪学译著和著作出版,基本上是以介绍外国犯罪学为主,还谈不上有独立的犯罪学研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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