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非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现状与期待

  

  二、公司治理改革的期待


  

  实践表明,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司治理模式。“每一国家都以自己的方式解决了经营管理者、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可支配性(governability)问题,并在数代人的时期里产生了国别化(country-specific)的治理模式。但近年来,这些主导模式却面临紊乱不堪的局面。”[1](P25)因此,不能期待最好的公司治理模式,但可以寻求最适应本国公司运营需要的公司治理模式。


  

  (一)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首要措施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突破点是什么?为此,问卷设计了如下问题:


  

  你认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首要措施是:


  

  A.增加保护股东权的措施 B.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 C.加强监事会 D.加强职工监督 E.加强信息沟通


  

  在参加调查的公司中,认为“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首要措施的有18家,占45%。其次,选“增加保护股东权的措施”的9家,占22.5%。其中,国有独资公司首选“增加保护股东权的措施”的4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50%;选“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的2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25%。国有控股51%以上的公司首选“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的8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80%。民营资本控股51%以上的公司选“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增加保护股东权的措施”的各5家,分别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41.7%。最大股东持股30%-50%的公司选“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的3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50%,其他选项均很低。股东持股均不超过30%的公司以“加强监事会”为首选措施,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50%。


  

  前已述及,参加调查的人员大多是董事长、经理,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许多具有“股东代表”的性质。所以,他们给出的看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反映股东的意思。调查表明,除国有独资公司将“增加保护股东权的措施”看得最重要以外,其他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由于其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大多能够当选,因而最关注“改善董事会的决策机制”。而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其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未见得能够当选,因而关注减少“代理成本”问题,更多地关注监事会的监督问题,即通过“加强监事会”,使董事会为实现股东权利尽力。

  (二)监事会


  

  如何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无疑是公司治理中最关注的问题之一。问卷的问题是:


  

  你认为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最需要:

  A.充实职权 B.增加手段 C.增加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 D.实现监事会成员结构的合理化 E.增加监督所必要的信息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