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表明,在股权结构不同的公司中董事提名呈不同的状态。一般而言,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的公司采用第一、二大股东提名董事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而股权分散的公司则以采用全体股东协商提名董事的比例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有趣的是,民营资本控股的公司采用全体股东协商提名董事的比例虽然不及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但显著高于平均水平。
2.你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召开: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E.5次及5次以上
答问者所在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的为19家,占参加调查的公司的47.5%;每年召开5次及5次以上的10家,占参加调查公司的25%。前两种情形加上每年召开3次、4次董事会会议的,共37家公司,占参加调查公司的92.5%。其中,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1次、2次、5次及5次以上的各2家,分别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25%。国有控股51%以上的公司每年召开2次董事会的为6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60%;每年召开董事会5次及5次以上的为2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20%。民营资本控股51%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的为5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41.7%;每年召开董事会5次及5次以上的为3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25%。最大股东持股30%-50%的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的3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50%;每年召开董事会5次及5次以上的为2家,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33.3%。股东持股均不超过30%的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和每年召开5次及5次以上的各2家,分别占参加调查的同类公司的50%。在被调查的公司中,有5家公司的董事会每年仅召开1次,其中,国有独资公司2家,国有控股51%以上的公司1家,民营资本控股51%以上的公司1家,最大股东持股30%-50%的公司1家。
这表明,多数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甚至2次以上的会议。换言之,绝大多数公司的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每年最少召开两次会议。当然,公司法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如顺应公司经营的需要,可能需要召开更多次,以发挥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机关的作用。至于公司董事会每年只召开一次,则使董事会形式化了,不可能发挥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相比较而言,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的董事会召开次数较多。
3.实现经营决策转变为经营管理效率的方式:
A.董事兼经理 B.经理列席董事会 C.设置执行董事,直接执行业务 D.董事会向经理传达决策 E.展开董事会与经理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