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浅谈“农民工”问题背后的户籍制度与迁徙自由

  
  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公民在城市中拥有常住户口,是他在城市空间合法生存的根本保证: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城市推行全面就业和低工资制,而只有拥有合法户籍身份(即城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才能得到生活必需品的定量供应,得到城市就业和养老保障,享受低租金住房、公费医疗、免费的初中级教育,以及种种城市居民才能享有的生活补贴(如副食品的补贴、交通补贴等)。与此相反,农村人口在户籍制度的严格约束下,一般已不可能在城市获得合法的户籍身份,因而就不可能在城市中生活与就业。

  
  1950年初期,当时的政策还是比较宽松的。对城乡居民的迁徙行为尚未附加种种限制。

  
  然而这种宽松的政策并未持续多久,从1962年开始,户籍管理越来越严格,到1964年基本完善定型。

  
  我们看到:城乡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动态时间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强化,有关的规定越来越具体、明确,越来越严格。在计划经济体制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控制下,中国城乡人口的布局,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金字塔”:塔尖是北京、上海两市人口,其下是其他大城市人口,然后是中小城镇人口,最后是由最广大的农村人口构成。在此“金字塔”中,各层次之间的人口流动遵循着“能下不能上”的原则,相对而言,塔顶的北京上海两市居民享有最多的流动自由,而广大的饿农村人口几乎别无选择,只有就地务农一条路。这显然有悖于“人生而平等”的宪法精神。户籍制度将农村和城镇人口认为地分割为不同的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国家又对这两种人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客观造成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两个不同身份的阶层。为了实现所谓的现代化把农民置于城市化现代化之外。侵犯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稍微有了些松动,大量的农民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纷纷放下了锄头扛着行李进入了城市,这些人就被称为“农民工”,这个很有歧视意味的名字,首先就把这些人的命运写定了,你是农民,并且你只是来做工的,并不是“市民”。事实也是如此,农民进城后也只能做一些城里人不愿意做的工作:诸如建筑、环保、煤炭业、餐饮业、贩卖、维修家政服务等行业。这些脏、累、重、毒的活,如果没有农民工的加入,恐怕将瘫痪,并且反过来看为什么户籍制度会有所松动?正是因为改革开放了,这些活没人干,所以想到了老实巴交的农民。千百年来这个被压迫、剥削的而又是数量最多,最庞大的群体始终没有改变命运,现在也一样,我们说我们推翻了三座大山,但现在又重新压了一座,那就是城里人,他们在剥削压迫着农民兄弟。他们付出了血汗,却得不到正视,享受不到城里人能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处处受到排挤和几乎为零的人身保障的人格尊严。农民进城打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就只能是城市职业岗位上的临时工,一旦有城里人和他竞争岗位他就得面临失业的威胁。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城市企业在其招工简章张把是否具备省事户口为先决条件;几乎所有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就业只有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存在,从而形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城市剩余工作”的局面。商品粮取消了,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仍存在着不少认为制造的不平等。城市里的教育国家办,不允许外来者的子女就读,而农村的教育相当一部分得自己投入。农民不管你年收如多少均要交税,名为农业税、特产税。少则一二百,多则四五百,而城里人月收入没朝过八百的不交一分钱,反过来政府还要给住房、交通、菜篮子等方面的补贴,城里人在逐年加薪农民的负担却逐年加重。农民进城打工不仅享受不到平等的国民待遇,反而平添了许多额外的负担。在城里打工,暂住证、务工证都得交钱,名其曰加强人口管理,实质上是为了创收,这也是有些地方不愿意取消户籍制度的原因,因为当地的户口已经被炒到了一个很高的价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