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当年听学生汇报学习情况,都是一个一个单独进行的。一个学生汇报时,别的学生不许旁听,就好像看门诊那样,其他学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在外面等着。一个学生汇报完了,再进去另一个。学生还可以向先生请教问题,先生都认真回答,如果问题不能立即解答时,先生会说,他需要查资料,下次告诉你。
后来我到国外进修时,发现外国教授也是这样做的。例如,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约见学生,是教授的“办公室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教授单独同学生谈话,如同医院医生看门诊那样。学生如果有问题,需要向教授请教时,就在教授办公室门上的约见登记单上给自己排时间,然后,在约好的时间,教授在办公室等着学生。这样的做法,也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隐私权。
五、“不要与人商榷”
先生一直告诫学生“不要与别人争论,有时间自己做自己的学问”。在学生的记忆中,先生对于商榷一类的文章都不太感兴趣,他也不赞成学生写与别人商榷的文章。学生如果要做学问,就自己做,和人家商榷什么?先生从来没有向学生解释为什么,但他就是不鼓励写。直到今天,学生也不敢问先生为什么不喜欢此类论文。
从上学到现在,学生没有写过商榷性的文章,这与先生的教诲有关。师徒如父子,先生不让做的,学生就不会去做,也不敢去做。
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回到家里,父亲就教训我说,1946年,他还在在西南联大当学生时,芮先生就是西南联大的教授了。父亲说,芮先生是他的老师,所以,先生应该是我爷爷辈的大教授,对芮先生一定要毕恭毕敬。
为什么不与别人商榷呢?先生也不解释。先生的教诲,学生听了就是。后来,我越来越体会到先生教诲的深刻意义。
论文的观点对与错,学问的好与差,都不是自己说的,也不是别人说的,而是时间来评判的。有时间,不如多读写书,多看资料。争论观点的对错,其学术价值并不会很高,我们在争论中创造了新的知识吗?我们有什么贡献呢?只是参与了争论而已。时间是评判者,如果我们能看得到,时间一定会告诉我们对与错的,只怕我看不到而已。先生最相信时间的评判,先生是百岁老人,先生看到的太多了。
现在,一些论文方法就不对,资料也有缺陷,根本没有下工夫。这种论文根本不值得去争论。如果说还有一点值得讨论的话,那就是要问一下:为什么这样差的论文能够发表,为什么真正用自己全部心血做学问的人少了?
六、“要多看原著,不要多看解释文章”
先生要求我们,一定要看原著,不要看那些解释性的文章。看看原著是怎么写的?看了才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先看别人的解释,就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反而限制了自己的思想。先生的外国语条件非常好,不仅精通英文,德语和法语也很好,此外,先生还能看俄语。
先生也建议学生不要去看中文翻译过来的资料。翻译的文本总与原文有些不同。中文资料翻译成为英文时,也会遇到文化差异,难以翻译。先生坚持“语言能够翻译,但文化不容易翻译”的观点。精通外语的学者,多持这种观念。对先生的这一教诲,学生的执行是毫无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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