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两头夹击,就是把行政权的确立(组织法)和对行政权的控制(
行政诉讼法和
国家赔偿法)这两头的法律优先制定出来,然后再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行政程序法)。实践证明,两头夹击策略,是一个成功的策略,大大地加快了行政法治建设的步伐。如果没有两头夹击策略,而是按照“组织——程序——诉讼、赔偿”这样一种先后顺利按部就班地进行,恐怕我国的行政法治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两头夹击,就把行政程序立法逼到了墙角,迫使我们必须加快行政程序立法步伐,而行政机关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推进行政程序立法工作。
二、我国行政法发展的主要成就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行政法从无到有到基本完备,成绩有目共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就:
(一)行政法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就其表现形式或者法律渊源而言,包括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宪法是核心,法律是基础,法规是配套。此外,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是必要补充。就其法律部门构成而言,包括
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部门法。
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确立行政组织和职权方面的法律,包括行政组织法、
公务员法等。二是规范行政权行使和运作方面的法律,统称为行政行为法。又分两类:一类是各个方面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包括国防、外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安、司法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法,如
教育法、科技进步法、
环境保护法、出入境管理法等;一类是有关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如
行政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等。三是监督行政权行使和运作方面的法律,统称为行政监督法,包括
行政监察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等。可以说,中国特色行政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特别是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完备,一些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都已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