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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村庄与私人生活——评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

  

  在关注理论对话的西方汉学传统的乡村研究中,通过个案来突破一些已经意识形态化的理论教条是有一定意义的,如同寻找白乌鸦来颠覆“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公理”;但是试图通过个案得出普适性结论,达到普适性理论则是虚妄的;从个案到一般性的结论之间存在十分离谱的“惊险一跳”。同时,一些研究中的个案未必就是乡村生活中的常态,另外一些个案有多大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则没有得到恰当的说明和证明。非常态的个案中提炼出的关于乡村生活的秩序是被人为扭曲了的,它给了人们一套与真正的乡村生活相去甚远的“概括性幻想”。也许这种幻想正迎合了社会科学的某种意识形态判断或者大众生活的常识性判断,但那终究也只是一种幻想。相关个案研究之所以如此,往往与其研究立场有关。他们往往已经存在一个泛意识形态化的理论框架,针对理论框架的研究必然会导致寻找一些例证填充或反对既有的理论框架。这种研究也许并不完全是伪实证主义的,但确实是缺乏中国农村主位视角的。仅从提供经验的角度看,这种研究也不是完美的,因为即使研究者试图展现原生态的案例,但是案例在描述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经过作者有意无意的选择和裁剪,因此未必是完全真实的;更重要的是,案例背后的村庄生活没有被有效的展示出来,没有对村庄生活逻辑的理解,是很难真正读懂这些案例的。任何村庄个案背后都有着自己的“意义之网”,我们应当在这张“意义之网”中来理解个案。 


  

  西方汉学传统的中国乡村研究所关注的问题,与中国本身需要关注的问题不同。中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的大国,目前正遇千年不遇之大变局,我们承载着沉重的历史任务,面临着社会发展、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中国主位视角的社会科学来关注中国自己的问题。中国是一个大国,这个大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全面理解中国农村,并为改造中国农村提供学术意见,将成为中国社会科学最为重要的一份事业。如果我们的乡村研究陷在西方汉学的学术传统中无法自拔,以对西方社会科学进行理论对话为己任,以对西方汉学作理论性修补为衡量学术水平的标准,我们就无法回应时代向我们这一代中国学人提出的问题与挑战。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陈柏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 
【注释】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后文引用本书直接在文中标注页码。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页。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47页。
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00-402页。
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7页。
相关争议可参见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郑浩澜:“‘村落共同体’与乡村变革”,《乡村中国评论》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贺雪峰:“现代化进程中的村庄自主生产价值能力”,《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7期。
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页。
陈柏峰:“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论文,2006年2月,北京。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未刊稿。
贺雪峰:“中国农村研究的主位视角”,《开放时代》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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