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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村庄与私人生活——评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

  

  婚姻自主性的增长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年轻人在感情心理世界里已经超越了前辈对他们的种种规约。在下岬村,年轻人择偶标准、情感表达方式,乃至对待婚姻和性行为的态度,在短短十几年里快速变化。订婚后青年男女接触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五六十年代,订婚的年轻人在婚礼前只能互访几次,未过门的媳妇不能在婆家过夜;70年代,未婚夫妇已经可以一同去城里购买结婚用品了;到90年代,未婚夫妇的约会就不受任何限制了。伴随着接触的增多,订婚男女婚前性行为也同时增多并逐渐普遍化;人们的贞操观念也日趋淡化,非处女的姑娘嫁人也不会“落价”。与此同时,青年男女开始用特定的方式表达爱情,70年代之前含蓄的行为表达,到90年代逐渐变成了直白的语言表达。人们开始将长相、性格、感情表达能力等纳入择偶的考虑因素。 


  

  爱情和婚姻的变化很快就带来了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在夫妻关系和代际关系两个方向上展开的。在夫妻关系上,由于年轻人善于表达感情,夫妻关系越来越融洽,家庭暴力现象日趋减少,男性承担家务开始普遍化,而女性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中处于决策地位,家庭管理呈现民主化倾向。与此同时,在代际关系上,父权开始衰落,费孝通所讲的大家庭的父子轴结构[2]日趋瓦解,核心家庭日趋发展。核心家庭发展的财产积累起初主要是通过分家从大家庭获得的,这刺激了青年人提前分家的欲望和通过剥削父母积累财产的欲望,他们甚至想方设法在结婚时通过“彩礼”的名义“盘剥”父母,结婚成了子女汲取父母财富的合法理由,这直接导致彩礼越来越像是预支的遗产。爱情和婚姻更多地沾染了市场化的气息。 


  

  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老年人地位的下降,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日趋下降。虐待老人的事件不时发生,人们对孝道日趋淡漠。为人父母已经丧失了过去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年轻一代开始强调父母对子女的社会责任。代际之间的关系日趋功利化,日趋受“互惠原则”的支配,父母讨好子女成了一种公开的竞争。同时,由于女性地位的提高,女儿对父母的照顾也日趋普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思想和预期,生育观念由此发生了变化,人们放弃了儿子传宗接代的观念,不再特意追求生育儿子了。 


  

  所有的这一切似乎反映了下岬村农民个人权利观念的增长,甚至住房空间结构的变化也体现了这一点。然而,让阎云翔遗憾甚至痛心的是,他发现这种权利观念的增长只是一种畸形的个人主义,人们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利,却无视对他人和公众的义务,从而最终变成了无公德的个人,这体现了当代中国农民越来越自我中心主义。而忽视对他人、对公共生活的种种义务,农村社会将会成为一盘散沙,难以聚合。 


  

  现代性与私人生活 


  

  在费孝通的视野里,传统中国乡村中,男女之间的爱情始终受家族组织压制,这种压制体现为男女有别的原则,它使中国传统农民的感情偏向于向同性方面去发展。费甚至断言,这种压制导致乡村中充斥着大量的同性恋与自我恋的情形。[3]而在阎云翔看来,1949年以后的种种政策,如土改、1950年的新《婚姻法》,都在一点点地释放中国农民的爱情能量,让他们努力在新的空间下表达和释放自己;延续到1980年代,快速的市场化进程导致了中国农民在情感生活上的崩堤,情欲开始成为乡村青年生活的主题。在阎的视野里,国家在集体化时期直接启动了私人生活的转换,而在非集体化时期又间接地帮助了这一转型的继续;国家通过改造农民生活的道德世界,从而改变了家庭关系和私人生活,并直接参与了对这一变革的推动。如果把集体化和非集体化看作新中国现代化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4]可以将上述意思表达为,中国社会对现代性的追求摧毁了传统的家庭和私人生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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