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死谁手
黄秩和
【全文】
2008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对三鹿集团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三鹿破产清算程序正式启动。这也就是说,三鹿这个昔日的乳品“老大”,已经开始倒塌了。但是,三鹿因何而去?乳品行业是否告别三鹿时代?中国产品是否让人信得过?中国的老百姓口粮和菜篮子是否安全?这些不得不成为我们思考的问题?据报道,美国《时代周刊》将“毒奶粉”事件列入2008年全球十大新闻,可见三鹿事件的影响力。
免检免出大问题!
三鹿事件首先是企业缺少良知,怎么让我们的儿女喝有毒的奶,良心被狗吃了,缺了大德了。更可气的是,不就是三鹿一家企业这样做,整个乳品企业都如此——潜规则。世俗日下,可悲呀!可叹!其次是政府该履行监督职责时,却偏偏放弃了职责。很久以前,有朋友说邀我出去认识几个朋友,去了一看,原来是一帮搞传销的,当时政府还没有打击传销,李鹏总理还为传销签署过法令。但是我知道,那是骗人的东西呀!他们给我举个例子,说他们推广的洗涤精是食准字,食准字是什么意思,就是可以调稀了喝,也不会影响身体健康。我心里都憋不住笑,碍于面子,没有当面揭穿他们。因为洗涮食用物品的洗涤精都是食准字,我当时刚要转行当律师,很明白这一点。回家后,我与妻子谈论此事,还专门叮嘱老婆买洗涤精,要买食准字的,不要买传销产品。不久前,是指三鹿还没出事以前,我老婆又跟我说,老公买不到食准字的洗涤精了,现在都是免检字了。我说,那就凭天由命吧!咱们尽量少使用洗涤精洗碗和蔬菜。
我对这个免检字,真是深恶痛绝!但没办法,人家是抽象行政行为!咱们没有救济途径!好在现在取消了免检字,也算是亡羊补牢吧!三鹿事件发生后,又听说就是这个免检字惹的祸,就知道本次事件不就是企业和奶农的问题。更有质监部门的责任和失职。产品责任公共灾难事故,责任主体不仅仅是企业本身,与此事相关的任何主体都无疑要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不要把民事责任都推到三鹿奶制品企业上,然后一破产,银行拿回有抵押的贷款,受害的除了老百姓,就是公众。
不久前,人们争论许霆案,最终得出一个结果——就是别人的东西不要拿!现在,很多人也在总结三鹿事件。我认为两个方面很重要,对于企业和普通人来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政府机关而言——勿以权小而疏忽。权力猛于虎,放弃权力如放虎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