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党主立宪才能救中国(zt)
刘大生(推荐)
【全文】
自清末修律以来,在救亡与启蒙双重变奏的中国近代史上,多少志士仁人追求宪政治国的梦想,力求实现“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官武一体,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的国家治理模式。但终因国运不济,遂伏尸千万,血浸神州圣土,而终未实现人民主政的愿望。
在这百年宪政建设的奋斗史上,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国际国内环境、文化环境等等诸多因素所致,使我们错过了“君主立宪”这一最为便捷、省事、省时的的宪政之路。历史没有选择这一宪政模式,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实现对宪政的美好追求。
逝者不可追,来者犹可鉴。今天,我们适逢国运昌隆,这为我们实施宪政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通往宪政的大门再次向我们敞开,在太平盛世的背景下,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推辞历史赋予我们的这次绝佳机会。
那么我们今天的宪政模式是什么?欧美模式?我认为此路不通。因为从权力历史的演进角度和权力制度演进史承接的角度来看,我们唯一可选择的模式就是-——“党主立宪”,通过宪政把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权力边界划清楚,解决执政党皇帝化,执政党党权王权化的现实弊端,构建一个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权力秩序。
什么是党主立宪呢?我认为,所谓“党主立宪”是指在那些一党执政的国家,为了避免党权皇权化和权力过分集中而导致的腐败行为的泛滥,从而削弱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或者出现执政党“自残”行为,如苏共,最终使国家陷入混乱这种状况的出现。我们需要通过立宪的方式,为执政党的党权划定一个合适的权力边界,使党权在适当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以便遏止无限放大的党权对市民社会的侵害,同时,通过这种方式从法理上确立一党执政的正义基础。通过这种文明的方式把一党执政从“类皇权”专制的泥潭中挽救出来,实现党权、政权、法权的和谐共生,促进社会的和谐演进。
对中国而言,唯有这条宪政之路才是最为符合中国五千年文明史演进的理想选择。因为数千年一以贯之的中国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的政治文化是崇尚“天下定于一尊”的文化,一尊是保证中国国内和平发展的关键。如果天下出现数尊,那么政局动荡、四分五裂成为对权力多极化得最好注释。为此,从中国大历史地角度来看,今天我们推进国家宪政建设也无法逃脱“天下定于一尊”政治文化得宿命。从世界大历史地角度来看,有史以来,都是中国政治模式影响、主导别国政治模式,从未有过哪一种外来的政治模式主导国中国。过去如此,今天、将来仍然如此,因为中国人的政治文化心理无法接受一个动荡政治局面,人心思稳是我们宪改过程中无法逾越的民众心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