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传统的人治文化决定,中国的法治不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完成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必须激活国民的权利意识,而催发权利的关键在于改变领导方式,领导方式的改变,必须经历三个阶段。中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人治传统文化深厚积淀的国家,在风云变幻的历史天空中,虽然不乏闪光的法治思想,但缺少民主的法治传统,几千年封建专制的所形成的等级观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力崇拜,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近百年的民主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人民共和国,但帝王文化仍有较广阔的市场,在领导层中,“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霸主不乏其人:一个县级市的书记,为了满足自己的领袖欲,竟搞起了阅兵式,玩起“我挥手,你前进”的把戏来;一个乡级政府机关,竟要仿照天安门的设计来建筑;一个教师,竟然要学生把自己当作真龙天子进行跪拜。另外,“反对我就是反党”“反对我就是反政府”“谁不给我面子,我就摘掉他的帽子”“谁影响我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样的人和事屡见不鲜。在国民之中,虽然不乏嫉恶如仇的斗士,但更多的却是逆来顺受的忍者,小孩刚懂事,父母给他(她)的教育便是要做个好孩子,好孩子的标准就是要听话,在家要听父母的话,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干工作要听领导的话。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习惯于以人的地位来论是非,领导脱发是聪明,平民脱发是早裒;领导骂人是有魄力;平民骂人是没教养;领导醉酒是兴奋;平民醉酒是贪杯;领导摆架子是风度,平民摆架子是骄狂;领导说话前言不对后语是思维跳跃,平民言不达意是笨口结舌等等,在这种帝王崇拜的氛围中,法律的光芒被长官的霸气所淹没,权利在国民的隐忍中委身于强权,法治成了现代叶公所好之龙。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在于实行领导方式的转变,而领导方式的转变,必须经过三个阶段:一是黑铁阶段,其主要特点是:领导者要求被领导者做什么或怎么做,被领导者就必须做什么或怎么做;二是黄金阶段,即领导者希望被领导者怎样对待自己,就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被领导者;三是白金阶段,即被领导者要求领导者怎么做,领导者就该怎么做。现代法治到达的理想港湾应是第三阶段,目前,中国正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折的开始时期,这一阶段是最艰难最复杂的时期,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也花了50多年的时间,目前尚未完成这一转变,真正进入黄金阶段,至少还要20年以上的时间,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转变相对容易一些,但至少也得30年,如此计算,中国法治的达成,将在50年以后,在此期间,如果发生政治动乱,法治只能出现在更加遥远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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