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20世纪后期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点滴——王宝来教授日记摘编

  2000年3月6日
  ……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推后,为1、司法部项目主编写作:2、4月初香港会议(论文:《浅谈家庭对青少年吸毒行为之影响》〔lvii〕);3、3月底上海国际会议(论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问题初探》)。
  放假前在省〔公安〕厅调研(岗家寨禁毒处),资料尚需摸(长安县斗门镇,市〔公安〕局缉毒处,莲湖区缉毒科)。托外地同学带回陕北、陕南、宝鸡、西宁的一些资料。
  ……
  4月28日
  10日上午10时从咸阳机场起飞,遇王诚勇陕北扫墓归来,与之同行,谈及“贩买人体器官案”始末,对中情局对之拉拢不成,又制造车祸两起,让吴中达设套陷害之事十分气愤,叙及在美国坐牢一年的见闻,美国司法的弊端种种。下午4时许到香港红勘车站,打的到青年会宾馆,与四川社科院缪某同舍。……又给於兴中打电话,他在香港中文大学任教。因次日在港旅游一日,他答应下午过来。……12日在岭南大学开会一天,见凌青、陈欣欣博士(澳门),车炜坚博士、张黎群、郭翔等,大陆来的约30人。12日晚与於游庙街并购物。13日去西贡晨曦岛戒毒中心参观,基督教陈保罗牧师从60年代开始从事福音戒毒,至今30余年,成果甚丰,拯救了数以万计的迷途羔羊。与岛上戒毒者及社工交谈。为基督徒的献身精神震憾。在岛上吃简单面食一餐,下起小雨,提前结束回宾馆。办理结账手续并请假,由於接我到中文大学。於为我买八达通一块(150元),为乘车方便。先由油麻地坐地铁至九龙塘,又倒火车至大学站,坐校车至其12苑宿舍(3楼AR1368),住170平方。……14日中午,於带去一餐厅吃饭。之后独自去世贸中心(港岛)赴宴。之前给王恺购运动鞋一双,随身听一个。岭南大学校长陈请客。宴后又回中大於处。15日於陪我到尖沙咀,在弥敦道购美能达相机一部(3100元人民币),与於在尖沙咀海边合影留念。下午5时左右离港,坐火车到深圳。……17日上午四点50分从银湖汽车站坐豪华大巴去福州。在深圳期间,与梁增昌、朱兴友、苏雁南、董纯红等通了电话。他们大多已跻于中产之列。17日夜11时到福州,给肖剑鸣,王勇〔lviii〕打电话,他们次日皆讲学去,连夜为我接风。18日上午到王勇家参观。然后,由福建公安高等科学校的张昌荣老师(犯罪学老师)、方国钟(办公室接待人员)拉我至马尾参观马江之战中法战争实展,中午福大〔福州大学〕人文学院社科系书记陈沙麦与人事处陈为旭科长等陪吃饭,因肖剑鸣推荐应聘,席上表达其渴才之情。……20日上午讲访港学术报告,中午打的到农贸市场购衣物。……20日晚8时45分坐航班至济南时11时了(原定8时20分起飞,晚了近半小时)。金钊与谢晖〔lix〕在历城宾馆等待。至时已近午夜。21日上午金钊陪到山大新校(正开运动会),见刑法教研室老师,见徐显明院长,中午刑法教研室老师与金钊、谢〔晖〕作陪宴请。下午3时半与金钊坐长途车去威海,到时已10时多,袁、董二老师接应请饭。22日中午系张书记作陪,下午王吉法书记、经济系阎老师(政协委员)作陪。23日上午参观威海一中,百年老校,青春焕发,有塑胶跑道的运动场、艺术厅等,十分气派。23日晚8时半坐火车去济南,24日7:30至济南,与我院毕业的刑法研究生一聚。先是到中院,请帮联系高院,与徐玉通话。先到徐处,又一起到省检察院,见鲍峰、马海涛、徐晓光等合影、吃饭。中午徐玉送至长途汽车站。因想看花会,坐大巴车到菏泽。……24日夜11时50分离开菏泽,于25日下午2时半左右到家。於先我两日到西安,是接其长女菲菲去香港玩的。29日下午於父女离开西安去深圳。
  前天与褚通话,知小吴〔情树〕考研不顺,不久小吴来,说人大要12个,他考13名,但已有14、5个复试而未通知他,伤心北京之黑。昨晚又来说北京告他已录取,二人皆兴奋相拥数次。本来喑中说“成也宝来败也宝来”〔lx〕,这次是深表谢意了。
  5月7日
  ……上午周〔柏森〕老师来,表明离意。
  5月23日
  节后一周报销差旅费。5月15日写请调报告,给王志凯,陈、张、董、宣。18日与杜、国伟谈并盖章,即交汪世荣,19、22日又与贾宇〔lxi〕谈,请签字。
  法国马赛大学希马蒙蒂教授访院,16日晚院长等在德发长宴请,作陪。17日下午听其讲座(法国毒品犯罪)。
  5月27日
  24、25、26日〔给研究生〕补课三次。
  报载威海连续两年大旱、缺水。
  校刑法史论稿〔lxii〕,争取月底完。
  6月9日凌晨1:30
  5月31日将室、系二级所批〔请调〕报告交给王志凯,大约下午上会,放了博士赵世义,否〔决〕了我〔调动〕。1日金钊来电话,由分校发商调函,4日取到,5日早交人事处。5日成立公安系大会在礼堂。
  将刑法史论稿已校的〔部分〕过一遍。正在改写后记。主要把李文彬、胡留元、张汉良介绍一番。有为李等〔打〕抱不平之义。
  2000年6月16日
  斑白人度五旬许,
  面润又疑三十多,
  不期七寸丹田上,
  更有少年心一颗。——体质自况  17日改
  6月18日
  今至明必须审完三篇硕研答辩论文(周经伟、余高能、陈祥温)。
  16日中午与张、池、杜、王在民生大酒店4楼与赵耀夫妇一聚。
  今上午须审完书稿第三章(骨头)。
  6月23日晨6:30
  众人飞天外,俯看落日圆。——自制字谜二
  今下午与兰英去临潼体检。
  6月26日
  运交宝盖欲何求,飞来天边成山头。——翻鲁迅诗二句
  7月12日(周三)
  二人皆非客、每人日一文。——手制字谜二
  8月2日(周三)
  云落日出,月落户出。——手制字谜二
  与〔陕西人民〕出版社潘丽华结账。
  把改定之《论稿》缴三楼打字室改,令甚不胜其烦(改得乱),约十天才成。
  研读禁毒资料。
  8月12日
  昨把校毕书稿、讲课稿交王海燕。下午试戴牙模(蜡制)。
  8月20日0:20
  今日收拾行装。17日戴牙(在李大夫家),18日修一次。16日送〔中国刑法史论稿〕书稿到出版社(下午),并在北关联志路红蜻蜓发室请翟茂盛理、焗发,事后请他陪到大明宫麟德殿一游,一路坎坷,据说是垃圾垫的路,殿北后又是一大垃圾场,实在惨!19日晚去9号楼军让处取回书稿(毒品犯罪)。
  8月21日
  发走行李,花2140元。托同学苗昆〔lxiii〕购去烟台票3张,25日启程。
  (完)

【作者简介】
王宝来,男,汉族,1949年6月生于江苏新浦,祖籍山东昌邑。自幼在西安读书,六八届高中毕业,在渭北高原插队3年,西北修铁路7年,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系,1988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晋升副教授,1999年11月晋升教授。兼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主讲中国刑法学、中国刑法史等课程,被多次评为优秀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2000年8月起兼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教授。2000年11月24日因海边游泳溺水去世。曾担任学术职务有: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性学会副秘书长。主要论著有《中国古代刑法史论稿》(待出版)、《中国大陆淫秽犯罪初论》(刊于《中国研究》)、《海峡两岸淫秽犯罪新论》(刊于《法律科学》)。参编《中国法制通史·元朝卷》(国家“七五”、“八五”规划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经济犯罪新论》(司法部“七五”科研项目)、《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性法学”辞条5万字)等60余项,3项获国家一级学会奖励,3项获省级奖励(2项集体奖)。曾主持司法部1997年科研项目。
整理者:褚宸舸(1977—),现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讲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理学博士研究生。曾是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95级4班学生,王宝来教授的学生和忘年交,1999年-2000年跟随王教授从事中国刑法史、中国毒品问题研究。后曾在复旦大学进修法律史研究生课程,并获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法理学双法学硕士。
【注释】 刘光华(1935-),男,兰州大学历史系教授。
於兴中(即后文“於”“小於”),王宝来兰州大学校友,当时为西北政法学院外语教研室青年教师,后访学澳大利亚,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兼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方克勤(即后文“方”),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当时为法制史教研室主任。
杨永华(即后文“杨”),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李文彬(即后文“李”“李老师”),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
马兰英,王宝来之妻,现为西北政法学院退休职工。
段秋关,当时为西北政法学院讲师,后为西北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
胡留元(即后文“胡老师”、“胡”),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现已故。
即后文王恺(乐儿、小乐)。
张飞舟,当时法制史教研室青年教师,现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范明辛,即后文“范老”“范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已故。王宝来曾报考他的研究生未果。
冯卓慧(即后文“冯”),西北政法学院教授,胡留元之妻。
裘锡圭,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古文字学家。主要从事汉字学、古汉字学和古典文献学(先秦秦汉部分)及郭店楚简的研究。主要著作:《文字学概要》、《古文字论集》、《古代文史研究新探》、《裘锡圭学术文化随笔》等。
该文修改后以《略谈秦简中的治吏思想》为题,载《理论与改革》1993年第2期。
武树臣,当时为北大青年讲师。
陈涛,当时为青年教师,现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
周柏森,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现已故)。时任刑法教研室主任,王宝来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该选题后为王宝来硕士学位论文《试论元朝惩治官吏犯赃》,后部分内容曾在《法律科学》发表。
张瑞幸,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现已故),曾任刑法教研室主任。
张瑞幸主编:《经济犯罪新论》,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即王昌学主编:《职务犯罪特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年版。
即韩玉林主编:《中国法制通史·元》,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即前文所提及《中国法制通史》,元代刑法部分。
本科选修课《中国刑法史》自编讲义,西北政法学院教务处1993年铅印本,1999年在此稿基础上撰写《中国古代刑法史论稿》一书。
《中国性学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王宝来撰写“性法学”部分辞条五万字左右。
即选修课《中国刑法史》,“古代性犯罪”一章。
此处教材即《中国刑法学》(总论卷)和(分论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王宝来时任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即前文所述刑法学分论教材,后修改成论文《略述我国刑法中的血液犯罪》(王宝来、褚宸舸),载卫生部主办《中国卫生法制》1999年第4期。
潘丽华,陕西人民出版社副编审。
肖剑鸣,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犯罪学家。时任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公共安全研究》主编。
即肖剑鸣等编《罪之鉴》,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王文光,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时年正值报正高职称。
《淫秽犯罪人初探》,后发表于《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国研究》。
当时学院教室不够,学生缺乏上自习之处,各自想办法借有关办公室看书。
冯磊,时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95级2班学生,现为扬州市检察院起诉处干部。
刘达临,著名性社会学家,上海大学教授。
即后文“朱江”,时为学院自考生,现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硕士。
即法律出版社的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系列图书),韩老即韩玉林,元代卷主编。
王宝来时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
职称俄语考试,听宝来说,他是俄语扔掉十年左右又重新拾起的。
即王宝来主持的司法部1997年部级科研项目“毒品犯罪与对策”。
后发表于《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0年第5期。
后发表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后以《我国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立法思考》为题,发表于《青少年犯罪问题》2000年。
吴情树,时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95级4班学生,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生。
王宝来曾准备在1993年《专论》基础上撰写《论稿》,考虑时间紧迫(年底要评职称),我建议他结构不要改动太大。他接受了建议,除原书稿第一章(起源)系重写,其他各章基本只做资料充实和修订——编者按。
即王宝来:《美国犯罪学专家弗莱德教授一席谈:早期预防乃控制犯罪的良策》,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1999年第3期。
汪世荣,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科研处处长。时任法律系主管科研的副主任。该书将由法律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
闫军让,现为院公安系法医教研室副教授,当时为讲师。
王干才,西北政法学院哲学教授,同时为烟台师范学院教授。
高全仁,时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
杨旺年,西北政法学院诉讼法教授。
陈明华,时任西北政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
据亲属讲,这是宝来先生外衣口袋中一纸片所载未完成诗歌的首句。
陈金钊,时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主任,现为山大威海分校副校长。
该文后发表于《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年第3期。
王勇,福建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谢晖,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吴情树第一次考本院刑法,因为外语未过而落榜,宝来先生鼓励他改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并帮其找资料。
贾宇,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时任法律系主任,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中国古代刑法史论稿》因交稿时间仓促,字句脱漏甚多,经与编辑协商,宝来先生从出版社拿回重新校订。后文书稿都指该书,书稿最后定稿在2000年8月由先生交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潘丽华。此后,该书由出版社和宝来先生委托笔者再校订一次清样。先生逝世后,因为经费问题出书成了难题。
苗昆,时为西北政法学院法一系97级学生,现为青岛市某区法院干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