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作者简介:蒋立山,1962年出生,北京人。1980年至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后读在职研究生,师从罗玉中,分获北大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 《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关系的研究》,马长山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马长山著: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关系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5页至88页。 在我看来,所谓互动合作主义的法治范式与“反思理性”的法治范式同属一类,两者间的细微区别是,互动合作主义的法治范式偏重于政治学上的意义,“反思理性”的法治范式偏重于法学意义。 马长山著: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关系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马长山著: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关系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8、159、160页。 法治科学主义一词太富争议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笔墨官司,本文暂用法治现实主义一词。 康晓光认为,中国至少存在4 类社团,即经过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经过登记注册但无法人资格的社团,注册为企业法人的社团和干脆就不进行任何注册的社团。作为一种有益的视角,还可以根据“起源”把中国的社团分为三大类,即由党政机构发起创办的社团,由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发起创办的社团,由海外组织或个人发起创办的社团,依此被称为“自上而下型社团”、“自下而上型社团”和“外部输入型社团”。参见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资料来源:天益网(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507)。 秦晖:《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资料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2:11 中评网 参见蒋立山:《迈向和谐社会的秩序路线图》,《法学家》2006年第2期。 亨廷顿在其《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明确提出,政治现代化中的不稳定,主要来源于政治参与快于政治的制度化。参见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译本,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 丁竹元:《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选择》,资料来源:人民网理论专栏(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5732449.html)。 参见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资料来源:天益网(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507)。 参见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资料来源:天益网(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507)。 (美)格尔申克隆(Gershclone)《对现代工业化“前提条件”概念的反思》(刘建同译),参见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中译本(罗荣渠主编),上海译文出版1993年版,第181页。蒋立山:《中国法治演进的历史时空环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4期。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资料来源:天益网(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507)。 《NGO与公民社会的艰难关系》,资料来源:NGO发展交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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