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刘玉聪
【全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富差距的拉大,青少年犯罪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并且有着持续上涨的势头,据统计,青少年犯罪在全部犯罪中所占比例在50年代末为30%,1965年为60%,1976年为71%,1978年为76%,1980年为80%,1990年为86%。进入2000年以来青少年犯罪比例更大。
一、青少年犯罪又可以称为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人的犯罪,而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诱。在我国,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是糟糕的,而大多数犯罪的青少年又都处于青春期或者好奇心比较重的年龄阶段,内心或多或少有些叛逆,追求刺激,所以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很容易接触到黄、毒、赌等等不良事物,久而久之,就有了尝试和模仿的想法,使自己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这阶段的孩子,心智还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是那么强,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引诱或者煽动,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比如这样一些案例:2004年7月,网络上流传的一个普通帖子让所有看过它的人都瞠目结舌:儿子在网上招凶杀母。帖子出自一位山西少年之手,他深陷网络却受到母亲的阻止,为了获得上网自由,他产生了招凶杀母的念头。而几天后,山西运城市一名初中生竟然接受了200元的“报酬”,向那位母亲举起了屠刀。
2005年10月,宁夏石嘴山发生了一起9名少年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恶性案件。9名学生均为昼夜不分的网游玩家,他们受到游戏中暴力情节的影响,对杀人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为了练习胆量,他们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被害对象的“命运”,最后居然将一名网友也是同窗校友活埋。
河南郑州青年小威(化名)沉迷网游到几乎疯狂的地步。2006年10月3日,在“作战”过程中,游戏对家将小威在网游中的“女朋友”“杀死”。一怒之下,小威竟将那名游戏对家活活打死。
是谁酿造了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惨案?不是这些尚未成熟的孩子,而是在网络上盛行的暴力游戏。这些孩子都是暴力网游的忠实玩家,他们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的方式都来源于游戏。长期的“杀人”训练使他们变得麻木不仁,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之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一步步掉进犯罪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