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概念”批判
李润生
【摘要】私权从产生之初就遭受相对私权的威胁,公权威胁则是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产物。人们冀希望于以制定
宪法的方式排除几经产生的威胁,而非仅仅消除由其本身所带来的附随威胁。 站在别国文化基台上观望中国是朦胧而畸病的,只有透彻理解中国文化,真正融入中国文化氛围,以中国人固有的东方思维模式挖掘华夏土壤中的
宪法精义,才可能正确本真的阐释建立在人类大义之上的“
宪法”。
【关键词】
宪法概念;批判;
宪法文化;西方文化;东方文化;私权;公权;相对私权;原则性抽象调整;具体设定
【全文】
宪法乃一国之根本法,我们亦称之为母法。它位国家法制金字塔体系之巅,统帅其它下位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宪法就是一个地域共同体最根本最显著的文化象征。无论言其对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贡献,抑或在其它诸如经济文化等具体领域的作用,宪法的地位无可撼动。一言以蔽之,宪法就是国民全体意志的集中和抽象,是国人灵魂和民族精神的概括体现。
但长期以来,中国人对于宪法本身的认识却比较肤浅和模糊,甚至在“宪法概念”这一最基本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难求统一。非业内人士,法律事务界人士乃至法学理论界人士一直受困于这一问题。当然,不可否认,传统文化对法的畸形理解和传递对国人理解宪法产生了很大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