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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探望权的探微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探望权的具体内容,双方既可以通过协议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这里所讲的协议探望权,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确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诉讼探望权,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没有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的确定探望权内容的方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首先必须先行协议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没有事先协议的,法院不予以受理,只有双方协议不成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探望权的方式,是指以什么方式来行使探望权,如是由探望权人到对方家去探望,还是约定地点相见。探望权的时间,是指什么时间探望,如是一月一次,还是几周一次等。
  三、探望权的中止
  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实践中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如父或母频繁探视子女,违反探视的规定会见子女,甚至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以及父或母有酗酒、吸毒行为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等。在这些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判决后,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健康成长而作出的特别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探望权人判决后,原探望权人不得再违反判决会见子女,待原探望权人改正其行为,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确定其行为不会再不利于子女身体健康的,可以恢复其探视子女的权利。
  四、探望权的法律适用
  探望权的诉讼案件,以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能调解的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少当事人矛盾激化和诉累。但案件诉讼到法院又不能久调不决,调解不成必须下判决,然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又没有具体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案件有每个案件的不同案情,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原告和子女都在本地居住的,判决探望权的时间每周一次,时间在二个小时,探视的地点可以在子女的幼儿园、学校,原、被告住所地和子女的近亲属家,如果原告和子女不在本地居住,而相隔的路程又不太远的,判决探望权的时间每月一次,时间限制在4小时,探视的地点应在子女的经常居住地,如果原告和子女不在本地居住而相隔的路程又遥远的,判决探望权的时间每半年一次,时间限制在7天,探视的地点应由原告在子女居住的当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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