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伦比亚大学辞职后,他开始帮助组建从事社会研究的新学院(New School)(现在的新学院大学),该学院一度成为从纳粹德国流离出来的难民学者的天堂。同时,他还出任过纽约市公共服务培训学院主任。1923年日本发生了一场损失惨重的地震之后,他又出任东京行政部门顾问。把他对地方政府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结合了起来。
比尔德在史学方面的巅峰著作当属四卷本的《美国文明的兴起》,以及《美国人的精神》(1943),这些都是和他的妻子玛丽合作完成。也正是有了对大量信息的掌握,才奠定了这些“大部头”著作中轻松而又优美的文字风格。而这种全景式的著作也正是比尔德所支持的“全面历史观”的一个例证。
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比尔德被作为一个激进分子而受到批评,但在20世纪30年代,他日益担心实施的新政会转变成为战争做准备,于是,自由主义的比尔德开始批评罗斯福新政,他撰写的《罗斯福总统和战争的到来》,就是对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进行了严厉谴责,后又强烈反对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并因此被贴上孤立主义者的标签。诚如一位传记作者所说:“他一站在讲台上就有一种超然的气质,他总是一位雄辩者,而不是一位解说者。”可以说他的论述都是在辩论,而不是自说自话。1948年9月1日,一代史学大家查尔斯·比尔德溘然长逝,尽管他的研究方法和关于美国历史的个人观点受到了新一代历史学人的强烈攻击,但他的许多著作至今仍被奉为经典,仍被列为相关领域研究者的必读书目。且与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一道被誉为20世纪早期美国最有影响的历史学家。
二、“最高法院与
宪法”
比尔德同时还是司法审查和公法方面最激进的历史学家。最早踏入宪法学研究的著作当属还在哥大政治学院做副教授时发表在《政治科学季刊》1912年3月份上的”最高法院与
宪法“一文,后对文中证据材料做了大幅扩充之后,由纽约的一家出版社于同年出版。《最高法院与
宪法》一文是针对当时一些学者对最高法院的批评所做的辩解。当时一些著名学者公开指责最高法院行使对议会立法的审查权违背了
宪法设计者的原意,是一种“篡权”(尽管这种“篡权”是“伟大”的)。其文中“指名道姓”地提到的有三个著名人物公开持这种观点,并对
宪法和最高法院颇有微辞:一个是北卡罗莱纳州首席大法官沃尔特·克拉克先生1906年4月27日在宾西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所做的演讲,题为“美国宪法的一些瑕疵”;另一个是迪金森(Dickinson)法学院院长威廉·捶科特(William Trickett),发表在《美国法评论》上的“伟大的篡权”一文;再者是布丹( L. B. Boudin)发表在《政治科学季刊》(1911年6月)上的《司法政府》。三人基本的观点都是认为
宪法既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暗示授予最高法院审查议会立法的权力,最高法院所行使的审查权,违背了
宪法设计者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