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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外国人投资法律制度研究

缅甸外国人投资法律制度研究


向光富


【全文】
  第一节 缅甸的投资环境与利用外资情况概述
  一、缅甸投资环境概况
  (一)缅甸概况
  1、自然地理、社会文化环境概况。
  缅甸全称缅甸联邦(The Union of Myanmar)领土面积为676,581平方公里。位于中南半岛的西部,在西藏高原和马来半岛之间。西北与印度和孟加拉国接壤,东北与中国和老挝为邻,东南与泰国毗邻,西南濒临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海岸线长3,200千米。属热带季风气候。
  缅甸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 中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商品进入南亚、通向印度洋的捷径。中缅边界线长达2,185千米,目前我国有3条干线公路经云南直通边界与缅甸公路相接,其中著名的滇缅公路,接云南省省会昆明至缅甸腊戌;该公路在我国境内的另一端是上海至昆明的320国道,该国道大部分路段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高速公路。有“第三座欧亚大陆桥”之称的史迪威公路即将动工,工程横跨腾(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密(缅甸密支那),是中缅共建南亚大道。缅甸与我国云南省的边界线长达1,997千米,与云南省的怒江州、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思茅市、西双版纳州等6个州、市的14个县、市相连。
  缅甸人口约5,200万(2001年),共有135个民族,主要有缅族、克伦族、掸族、克钦族、钦族、克耶族、孟族和若开族等,缅族约占总人口的65%。华人华侨约250万。全国85%以上的人信奉佛教,约8%的人信奉伊斯兰教。缅甸语为官方语言,各少数民族均有自已的语言。由于缅甸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是英国的殖民地,国内一部分居民能讲英语。
  2、历史、政治概况。
  缅甸于1044年形成统一的国家,于1886年成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1937年直接由英国总督统治。二战后,英国重新占领缅甸。1948年1月4日缅甸脱离英联邦宣布独立,建立缅甸联邦。1974年1月改称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
  1988年9月23日,军政府执政,改国名为“缅甸联邦”,宣布废除宪法,解散人民议会和国家权力机构,成立“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以下简称“恢委会”),重点致力于“安邦”和“兴国”。一是与17股少数民族武装达成和解,结束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内战。二是努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改善外部环境。1993年1月,缅甸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但政府与国内最大反对派全国民主联盟(以下简称“民盟”)的矛盾并没有消除。1995年7月,“民盟”总书记昂山素季被解除软禁后,双方对抗升级,同年11月,“民盟”退出国民大会。制宪国民大会从1996年4月起休会。缅甸现仍延用1974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至今,缅甸政局依然起伏不定,时稳时乱。现政权由19名军人组成“国家和平发展委员会”(1997年11月由“恢委会”更为此名)。
  2003年8月,缅甸政府进行重大改组,任命原“和发委”秘书长钦纽为政府总理,他宣布了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路线图”计划。其主要内容是:恢复制宪国民大会、由国民大会起草宪法、全民公决宪法草案、依法举行大选和组成新政府等。2004年5月17日,休会8年的缅甸制宪国民大会正式复会。
  3、外交概况②。
  缅甸奉行独立、积极的外交政策,不依附于任何大国和国家集团。1988年军政府上台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缅甸实施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终止对缅经济技术援助,禁止对缅进行投资。1997年加入东盟后,与东盟及周边国家关系有较大发展。2003年5月后,缅甸与西方国家关系再度恶化,西方国家强化制裁。截至2002年底,缅甸与89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1)中缅关系。1950年6月8日缅甸同中国建交。50年代,两国总理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缅领导人一直保持互访传统。中缅友谊被称颂为“胞波”(兄弟)情谊。1988年9月缅甸现政府执政以来,中缅继续保持友好交往。双方在政治、经贸、军事、文体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高层往来不断。2003年,中缅双边贸易总额达到了10.77亿美元,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我向缅出口9.08亿美元,自缅进口1.7亿美元,我实现贸易顺差7.38亿美元。
  (2)与日本的关系。日本是缅甸的主要贸易伙伴和最大的债权国。1995年初,日本部分恢复了自1988年中断的经济援助。截止1998年,日已18次减免缅甸债务,总额达3.72亿美元。日目前是缅甸第九大投资国,投资协议金额为2.33亿美元,投资领域为石油天然气开发、制造业、矿业、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等。
  (3)同美国的关系。美国至今仍是缅甸的第五大投资国,投资总额达5.82亿美元,主要投资于油气开采领域。1998年缅甸军队接管政权后,美国把驻缅使馆降为代办级,停止对缅经援和禁毒援助,撤消给缅的贸易普惠制(GSP)和OPIC, 对缅实行武器禁运,阻止国际金融机构向缅提供援助,不向缅高官及其家属发放入境签证。1997年5月,美国签署行政命令禁止商人对缅进行新的投资。2000年12月,克林顿授予缅甸政府的反对派昂山素季“美国总统自由勋章”。2003年7月,布什签署强化对缅制裁法案,主要措施有:禁止缅“和发委”成员、巩协官员、国企官员入境禁止从缅进口商品冻结军政及上述官员在美资产及缅国有银行存款等。2004年7月,美国又将对缅制裁法案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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