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的逃跑是不是出于本能,我不能直接获知。范美忠在《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中记载:“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甚至发出哗哗的响声(因为教室是在平房的基础上用木头来加盖的一间大自习室),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以猛然向楼梯冲过去……之后我却问自己:‘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其实,那一瞬间屋子晃动得如此厉害,我知道自己只是本能反应而已。”从他最早的这一文章的记载中,我们可以推断范美忠率先逃出教室的行为是一种情景下的本能反映。“当一个行为者根据某种完全不可抗拒的欲望采取行动时,他正在经历某种不是理性反应的生理过程,正是这种实际生理过程的缺乏理性反应才把指导控制和道德责任排除在外。”[7]因此,范的行为在道德上也就无所谓对与错。事实上,在这次地震中,有很多教师也先行跑了,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指责,原因就在于人们明白本能与道德无关这样一个基本的道理。
当然,用本能来解释范跑跑的行为,这与用理性来解释谭千秋老师的行为并不存在矛盾。[8]本能是因人而异的,同样一种行为,有的人是因为理性,有的人是基于本能,这完全是有可能的。造成这种反映的不同,原因有很多,其中生理机制是其之一。比如,有些人因为有东西在眼前晃动会本能地眨眼,有些人则不会有此反映。经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经历过类似事件的人,尤其是经历过较多类似事件的人,原初的本能反映会逐渐被业已形成的理性所克服。平时的训练与规训也可以将本能改造成理性,或者建立一种新的本能反应机制。谭千秋老师在面临范跑跑同样情景下能够作出利他行为的选择,这显然不是出于本能而是基于理性的选择。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行为是出于理性,才受到了人们的积极肯定。由于谭老师基于理性作出了有利于学生,而极不利于自己的选择,并且更由于在很多人(如范跑跑)还停留在本能的自动反应阶段时,谭老师已经是能够作出理性选择了,其在伦理上也就更表现为一种极为崇高的道德行为。同理,如果范的举动也是出于理性,那么,范的行为无疑不能摆脱伦理道德的评价。问题是,范的行为是出于本能还是基于理性,我们不得而知。范最初的博客文章以及我们的常识告诉我们,面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求生本能的反映似乎更有可能。因此,在我们没有充分理由否定范美忠本能行为的可能时,那么,将其可能的本能行为与伦理道德挂上联系并进行痛批,这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
二、 自然状态没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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