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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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不仅是家庭的纽带,还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长期、深远和巨大的。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接受教育、就业、社会层次、收入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女性没有找到适当的定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为满足其膨胀的私欲,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家庭、人格、尊严作赌注,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怎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性犯罪这一课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北安市法院2005年判决生效的139名人犯中,女性为11人,占生效人犯的7.9%,2006年判决生效的131名人犯中,女性为12人,占生效人犯的9.23%,2007年年判决生效144名人犯中,女性为17人,占生效的11.81%。通过对这些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女性犯罪的调查,对现代女性犯罪有如下特点:
1、 犯罪主体多为无业和农民身份 。在调查到的40位女性中,无业和农民身份的各占 18人和7人,两项所占比例为62.5%,这些人员实施的犯罪多与钱财有关,尤以盗窃和贩毒最多。究其原因,此类人员大多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有些甚至无固定住所,而每天所要面临的基本问题就是生计问题,因而实施涉及钱、财的犯罪就成为其谋生的最直接的手段。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被调查的37案4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人,所占比例为70%,其中文盲的2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2人,占30%。从文化程度结构来看,文化水平低下,其法律意识也较为淡漠,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外界因素的干扰走向犯罪,同时由于性格偏激、狭隘,易感情用事,遇事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常因琐事处置不当,而采取过激行为,诱发犯罪。
3、年龄以中青年居多,未成年及年长者较少。在本次调查中,20-40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占绝大多数,共有36人,20岁以下的只有1人。这一年龄段的人员犯罪率高的原因,主要是身为中青年,大多数人员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较大,一些人迫于生计及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等责任,却又不想通过勤劳致富,而是好逸恶劳,通过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贩毒等犯罪手段来实现敛财的目的。
4、犯罪类型 多为以暴力犯罪和职务犯罪居多 。此次调查的37件案件中,故意伤害罪的 18人,职务犯罪9人。女性犯罪涉及罪名集中又趋多样化,侵犯财产类犯罪较多,反映了一些女性贪图虚荣,金钱至上,追求享受,相互攀比的心理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