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正义价值的实现
邵锋;夏丹凤
【全文】
要讨论法的正义价值的实现,首先就必须回答,什么是正义。
正义是永恒的吗?正义是什么,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公正无私的判决代表的对于恶或者违法的惩罚?
正义的概念存在于每一个时间和地点,在我们的心里似乎很明确,我们都渴盼正义的实现,可是,当我们追本溯源,要真正搞清正义的面目的时候,什么是正义却又模糊起来,甚至变的飘忽不定,无法掌握,最后得出南辕北辙的答案。
让我们放弃那种通过对法学术语的解释来分析问题的方式吧,我希望用一种全景的叙述来阐述关于对法的正义价值的观点,当然,在现在这样的水平,用这样的方式不免会落入幼稚的地步,但我始终认为,这个题目不是为几个法学术语来准备的,而是应该用我们整体的知识,用我们对世界和法的本质的认知来分析讨论。
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尽量避免大段的引用别人的分析,而是希望用自己的语言来分析描述他人对于正义和法关系的论述,还有就是,文章将分为三个层次来讨论这个问题,首先是什么是正义,然后是什么样的法才可能去接近正义,最后讨论关于法在正义价值实现中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一、 什么是正义
正义的面目千变万化,在拦路抢劫时中,挺身而出是正义,在发生贪赃枉法的时候,秉持公正是正义,在奴隶社会,保护自己的奴隶不被人抢掠是正义,在资本主义社会,推翻奴隶社会,解放奴隶是正义,但这些都是正义的本身在社会各个时间和境遇下不同的形态而已。正义本身有一条脉络可循,但它又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正义是人类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在不同的时期不断的充实,逐渐壮大的表现。
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呢?什么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骨干支架呢?是善?是自私?是基督的同情和伟大的牺牲?
在对西方哲学初步了解后,我粗浅的认为,构成人类发展的骨干正是马克思所提出的各个社会时期的分配制度,当然马克思没有就分配的正义作出专项的解释,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分配的罪恶和不正义性,以及他本身缺陷将导致的覆灭。而我从从马克思,从罗尔斯,从哈耶克那里看到了一条主线,那就是,人类社会的主线就是分配的正义在不同时期的嬗变,人类基本的正义,就是分配的正义。我们所说的挺身而出,公正判决,见义勇为,其实都是分配正义在各个细节的体现和扩大。在这样的视野下,伯林的自由论等思想就变的无足轻重。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在这两百年里撼动整个世界以及在当今社会衰微的原因也变的清晰。因为每个人和每个社会在其内里都有着一种追求“正义”的内在冲动,正义是相对的,或者正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分为广义和狭义一样,在每一个阶段,狭义的正义就是在推翻前一种分配制度后建立起来的制度,我们用道德和法律将其固定和遵守,但这是绝对的正义嘛?不是,广义的正义永远没有尽头,因为我们在建立一种分配制度以后人类的追求自我扩张(包括自我权力和思想)就发现了这一制度的罪恶,而要求进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