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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共同行为和多数人责任刍议(上)

  共同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如共同侵权)、违约行为(如共同违约,违约实为间接违法);法律后果可以是积极的,即取得权利,如共同接受赠与;也可以是消极的,即承担义务,如共同借贷。共同行为所发生义务,性质可相同,如因共同侵权均发生侵权责任,或因共同违约均发生违约责任;性质也可不同,如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谋,不清偿债务,债务人发生违约责任,第三人可能发生侵权责任(非侵害债权)。共同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如共同委托,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如共同创作;可以是财产行为,如共同承租,也可以是身份行为,如共同收养;可以变动相对关系,如共同提供劳务,也可以变动绝对关系,如继承人共同变更遗产产权登记;可以同时完成,如演出之齐唱、齐奏,也可以先后完成,如甲设计,乙加工。共同行为的事实后果或可分离,如合作作品中不同作者创作的不同章节;或不可分离,如甲制作箱子,乙油漆。
  共同行为可有合意,如成立合伙;也可无合意,如复数主体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偶然发生于同一部位。但合法共同行为必须有合意,否则违反意思自治。需要指出,未经他人同意,利用他人制造物制造新产品,如上文中甲制作,乙油漆,可产生共同产品,但非共同制造行为;或者,利用他人作品创作新作品,如为他人诗词谱曲,可产生共同作品,但非共同创作行为。
  可见,行为事实后果是否积极,是否可分离,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同时完成,是否同一过程,是否有行为相对人,是否作用于同一对象,是否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是否财产行为(或身份行为),是否变动相对关系(或绝对关系),共同行为均无专门要求。违法共同行为对有无合意也无专门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定义:民事共同行为是民事关系同一方复数主体之效力及于全部事实后果,但均不足以导致全部法律后果的同向行为。
  二、共同行为后果的分配
  (一)共同行为所生权利的分配
  共同行为是复数主体的复数行为,各行为人分别承受自己行为的后果,包括权利和义务。如发生权利,共同行为人均取得同类权利,包括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如发生物权、知识产权,无份额不等的证据,推定为等份共有(或准共有)关系。如发生债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债权人之间为按份关系,发生按份债权。如:4人向1人出卖共有之车,价20万。买卖双方约定,每个出卖人只能向买受人请求给付5万。
  2.债权人之间为连带关系,发生连带债权。如:4人向1人出卖共有之车,价20万。买卖双方约定,任一出卖人可向买受人请求给付20万。买受人向任一出卖人给付20万后,全体出卖人对买受人之债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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